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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法规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28 19:05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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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安监管法规〔2018〕5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法规科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2018年安全生产法规科技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紧盯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需求,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发挥安全科技和专业服务支撑保障作用,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继续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宣貫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宣讲活动;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七进”活动;举办培训班,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按照印发的分工方案,督促各市、有关部门和本局有关处室细化2018年41项改革任务、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每季度汇总进展情况,年底开展督查工作,促进改革成果落地生根。

三、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制度建设。跟踪《广西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报审工作,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和规范性文件法审工作。二是进一步树立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开展执法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后的监管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县安全监管局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是否遵循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文书是否准确,所作出的行政决定是否合理、适当,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大查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加强委托设区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有关委托手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对于自治区安监局本级保留的“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按时办结有关许可事项。

五、抓好科技兴安工作。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做好十三五规划立项、实施工作;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协助做好2016年、2017年、2018年监管执法装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开展科技活动周下基层服务活动;继续做好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综合楼施工的管理工作。

六、严格中介机构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执法监查和培训活动;研究建立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和“会诊”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开发布年度业绩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违规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试点工作;举办培训和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工作取得新进展。

八、开展第三届安全生产专家的换届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专家换届选举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换届、培训活动,及时发放安全生产专家聘书。

九、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现场核查工作。通过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发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

十、积极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研究分析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建议,对于提案和建议,与提案人交换意见、沟通协商,围绕建议、提案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确保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

十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证据的采集工作及沟通协调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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