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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函

2018-09-04 09: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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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

有关内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06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送你委,请审阅。

附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83

附件

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全生产有关内容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2016年以来,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现将2年多来,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纲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6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16年基本情况

一是2016年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按2015年口径统计,2016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7起、死亡981人,同比下降11.40%和2.87%,首次实现了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千人以下;二是较大以上事故继续下降。共发生较大事故14起、死亡60人,同比下降73.58%和62.96%;三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区未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四是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五是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铁路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按可比口径同比继续下降;六是各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14个市按可比口径均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2017年基本情况

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大幅下降,2017年全区通过事故直报系统报送事故1098起,死亡1182人,同比减少490起、398人,分别下降30.9%和25.2%。二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是全国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16个省区之一;三是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状况良好。重点时段没有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四是在国家层面的考核中成绩优秀。在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广西获得优秀等级,得分94.9分,排全国前10名。

(三)2018年1-6月份基本情况

一是2018年上半年,根据新的统计口径、全区通过直报系统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01起、死亡935人。二是2018年上半年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状况依然良好,重点时段没有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纲要》确定的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有4个: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以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总面积28.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938亩,计划招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000名,年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10000人,以满足广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填补广西高等安全职业教育空白,培养高层次安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布局,成为国家和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该项目选址南宁市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规划占地面积938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9.68亿元。2017年6月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签订了省部共建学院的协议,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首批开设6个专业招生457人。二期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2018年计划招生1900人。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

(二)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拟建设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体验教育专门场所,通过生动直观的现场感受,震撼人们的心灵,大大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已组织人员对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咨询了解了江苏省、江西省、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自治区安监局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中国-东盟安全生产教育体验基地,概算投资8000万元。

(三)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情况

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拟建设广西北部湾、河池、桂林三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及训练场所,配备训练和救援装备,每个基地配备1支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安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正在完善北部湾基地有关建设内容并修订项目建议书,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并推进项目用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四)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建设情况

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1868万元,主要包括有:一是新建1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楼,楼高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投资7768万元;二是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和网络装备,满足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的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监控、调度统计信息、危险化学品登记、考试考核、执法检测等6大功能,设备设施投资4100万元。从2015年10月开工至2017年12月底,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600万元,项目包含前期工作费用已开支4124万元。项目已进入装修装饰和设备安装阶段,计划2018年竣工投入使用。

三、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规划纲要》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的情况

1.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工作安排,自治区安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7月1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2017年11月28日,广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桂安委〔2017〕17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突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列入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立法规划将《条例》(修订)列入了2016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及2017年的立法预备项目,自治区安监局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调研、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2017年8月30日,自治区安监局将局务会通过的《条例》(修订草案初稿)文本、立法依据和修订草案初稿起草说明等立法材料按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审查。

3. 完成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审核相关工作。自治区本级68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政府审核通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 号)工作部署,2017年6月自治区安监局向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指导编制优化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以指导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完成好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目前,自治区本级的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公布。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市县乡三级权力运行流程模版编制并印发各市、县,同时完成了对各设区市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4. 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细化了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公民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运用好督查考核结果,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查严管,严肃问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改进了督导督查、大检查、挂牌督办和问题自查等制度措施。加强和完善了巡查制度。

5.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各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对14个设区市政府、自治区7个重点部门和17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6. 行政审批监管不断优化。2016年以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文件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认真学习,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行政审批“接、管、放、服”后续监管,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公正执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网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效能与政务服务质量。

为确保安监系统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接收到位、监管到位,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调整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对本局保留、下放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和规范。

7.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被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列为2017年试点工作,为做好安责险试点工作,2016年8月,自治区安监局根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桂安监管〔2015〕2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比选方式从参选的5家保险经纪公司中择优确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保险经纪人;2017年5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参选的12家保险公司中择优确定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广西安责险项目;2017年8月,广西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并研究确定了保险条款、费率及投保理赔流程并正式付诸实施。全区安责险实施近一年以来,通过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组建保险机构服务工作小组、完善投保理赔系统、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培训、深入企业宣讲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至2018年6月,全区14个地市有841家企业投保,保费合计1923万元。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的情况

1. 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2016年度完成了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国家补助资金2400万元)招标采购,基层装备配备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全局14个市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设有安全监管部门的118个县(市、区)中,103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2个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74个县(市、区)成立了乡镇安监办或安监站,乡镇安全监管“四所合一”工作推进顺利,得到进一步充实。

2.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设完善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将指挥平台纳入“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总队三基地”的北部湾基地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监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我局已完成北部湾基地项目建议书的修订,钦州市政府也正在办理项目用地划拨手续。

3.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自治区层面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16〕172号),项目投资预估算为11230万元,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下联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成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宣传教育、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的情况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自治区安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建立起“职责明确、机制健全、标准科学、政企互动、社会参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问题。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框架,科技兴安水平逐步提升。2016年,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我区基本建成“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体系,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效显著,较大以上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居全国前列。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支持力度,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技术创新中心已列入全国第一批平台建设项目,百矿集团东怀煤矿列为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试点示范企业;华润水泥南宁公司开发除尘装置并获得国家专利,创国内先进水平;大多数陶瓷企业引进二代三代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接尘人员大幅减少;石材加工实现湿法切割工艺。

(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情况

1. 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各设区市政府和区直责任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鼓励各地市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先行先试。二是扎实做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将考核内容、考核要点、具体任务细分到各地市和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迎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驻桂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四是以巡查整改为契机,促进责任落实。对巡查各地市政府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制定并落实国家遏制重特大事故政策文件。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为落实《指导意见》,2017年3月,广西安委办向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实做细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和分级分类的管控工作,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我区落实《指导意见》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点时段没有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

3. 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煤矿方面:实施分级管控政策,采取煤矿“一对一”专盯措施,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体检”,坚持“四个结合”(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专项行动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相结合,与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相结合,与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工作相结合,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非煤矿山方面:进一步深化了采空区、尾矿库治理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了广西非煤矿山重点灾害类型、重点市、县和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全区22座三等尾矿库全部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责令有关企业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限期完成治理工作,对全区急需治理的11座“头顶库”、67座无主库、74座有主停用库、24座在用库所需治理资金、治理内容及方式进行了统计汇总,多方筹措治理资金用于治理头顶库、无主库;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安监系统已摸清了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部署开展了涉及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方面:为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区内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主退出,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企业,运用烟花爆竹安全审查行政许可机制,严格标准规范,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其他行业领域方面:构建形成工矿商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解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协助开展2017年渡运安全月活动、“平安农机”活动、电气消防专项行动及消防专项检查等。

四、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工作措施不够到位

《规划纲要》确定的诸多措施和任务中,部分工作未全面开展。如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滞后;安全预防控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市还没有建立《规划纲要》评估评价体系,有的地市规划与规划纲要不能很好衔接,《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措施和任务没有很好落实

(二)项目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正在开展2018年的招生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安全生产教育体验专门场所,概算投资8000万元,目前尚未立项;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计划投资3.1亿元,建设用地和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立项难度大

五、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为解决《规划纲要》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顺利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规划纲要》实施责任

自治区层面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为实施《规划纲要》提供必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各市和自治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规划纲要》确定的4个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共需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资金筹措、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和前期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自治区层面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规划纲要》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强化解决存在问题的协调指导,确保《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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