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罚通字〔2018〕1号
广西天宝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对本机关拟作出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本机关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8:30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宁市桃源路3号)五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机关依法指定下列非本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听证主持人姓名:陆春;职务: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调研员。
听证员姓名:张致宁;职务: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副调研员。
书记员姓名:张志明;职务: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三处主任科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依法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联系人:张致宁;联系电话:0771-56591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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