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并于9月3日前将排查治理结果报自治区安委办。联系人:陈洁莲,联系电话:0771-2869273,邮箱:gxsdcsdc@163.com。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9号)
2.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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