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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突出抓实“两提高一扩大”推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驶入“快车道”

2020-09-21 17:31     来源:应急管理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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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是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以下简称农房保险)全覆盖的省份,农房保险已经连续10年被列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农房保险改变了单一的政府救灾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了灾害风险,为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发挥了“减压器”的作用。近年,广西对农房保险理赔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发现的保险保障范围窄、赔付金额偏低等问题,采取“两提高一扩大”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房保险理赔金额,扩大农房保险理赔范围,推动农房保险工作驶入“快车道”。

在精准测算上下功夫,提高基础保险理赔金额。为最大限度提高保险理赔金额,进一步提高农房保险理赔质量,为受灾农户争取更多利益,广西应急厅联合广西银保监局对历年保险数据进行了精准测算与分析,从2019年起将农房全损理赔金额由每户1.8万元提高到每户2.5万元,比上一保险期限增加39%;单间认定全损的,每间房屋保险金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比上一保险期限增加33%。注重在保险理赔上重点向贫困户倾斜,从2019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损的,保险理赔金额在2.5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即5000元),达到每户3万元。在保险理赔上向通过减灾准备认证的农村社区倾斜,该类社区农户住房因灾全损的保险理赔金额在2.5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即5000元),探索了“保险+减灾”的农村地区防灾减灾新思路。同时,合同条款明确要求承保公司协助政府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承保公司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定期走进社区特别是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农户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有效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提升社会效益上下功夫,提高农户自愿参保积极性。对于农户自愿按档次缴纳保险费的,在基础保险金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赔付金额,比上一保险期限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一档(每户2元)全损额外赔付金额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增加了67%,单间全损额外赔付金额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增加了100%;二档(每户5元)全损额外赔付金额由7500元提高至10000元、增加了33%,单间全损额外赔付金额由1250元提高至2000元、增加了60%。通过提高农户自愿参保赔付额度,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提升了农户的风险防控意识和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条款设置上下功夫,扩大农房保险保障范围。在倒损农房获得保险理赔的基础上,将家庭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保障列入农房保险保障范围,家庭财产损失方面每户合计保险金2000元,其中电视机1000元、冰箱500元、洗衣机500元;人身意外保障方面,因农房受灾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的,每人保险金额为5万元。广西的农房保险将家庭财产、人身保障、地震风险、减灾防损、扶贫攻坚等列入了保险责任范围,已初步显现巨灾保险的部分功能,可为建立适应广西灾害风险特点的巨灾保险模式积累宝贵经验、提供有效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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