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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深化五提高”抓好农村道路交通

2020-11-25 11: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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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安全投入,突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推动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五年,全区农村道路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9起,造成108人死亡与前五年相比,同比减少37起少死亡137人,均下降56%全区发生农机事故8起、死亡7人,与前五年相比分别下降86.2和88.1%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农村道路事故

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提高保障体系。2016年11月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自治区层面成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印发8个配套工作规则;自治区明确将农村公路纳入对设区市绩效考核范围,落实工作激励机制,农村公路管理从“行业主导”向“政府主导”进一步转变。每年初制定农村安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年末对各地考核并通报结果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实行统一排班、统一联勤的办法,县级每月开展联合执法一次以上。常态化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及巩固活动。2016-2019年,共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3个、示范县12个,创建数量排在全国前列。  

深化道路管养,提高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县乡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管养责任,2019年末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中等及以上路率为76.3%,较2016年底提高了4.3个百分点,路况水平平稳提升。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对农村公路路况进行抽检,其中2020年自治区抽检检测路线达2.57万公里,“十三五”期内实现对全部县乡道、大部分村道路况进行检测。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逐步实现管养分离,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初步形成“县道县养、乡村道乡村养”的管理模式,农村公路的养护水平逐年提升。

深化隐患整治,提高防护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区大力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累计共投资105亿元,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4.38万公里,整治农村公路危桥815座。“十三五”以来,全区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处治隐患里程3.57万公里,完成危桥改造625座,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存量,大幅度改善农村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遏制农村交通事故发生效果明显。今年以来,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累计开展安全检查4611次,投入人员16559人次,发现并完成整改各类一般安全隐患2067处。

深化路面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效率。近年来,我区连续组织开展了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系列严厉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加强对农村机动车和拖拉机加装改装、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处罚与教育,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切实抓好源头管控。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194964起、拖拉机违法载人8246起、面包车超员20856起、客车超员19864起、货车违法载人201080起、酒驾醉驾40852起,检查各类拖拉机1.6万台,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强制执行2248次,年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40225台。

深化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扎实开展“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活动。依托“两站两员”、村镇干部等基层力量,进村入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教育等形式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零酒驾”创建工作动态,曝光酒驾违法、事故案例,宣传安全驾车常识;组建“零酒驾”交通安全宣讲团每月深入辖区“零酒驾”乡镇、农村创建场所,大力宣传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每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均组织实地宣传活动500场以上,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发送安全提示短信10万条,设置农机安全标语、横幅、展板和专栏1000个,直接宣传受益人超过10万人次。 

(周结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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