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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网站】广西:部署开展2021年全区“渡运安全月”活动

2021-02-23 1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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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渡运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治区安委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决定在2021年3月份开展全区“渡运安全月”活动。活动紧扣“强化渡运安全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从四方面提高活动有效性。

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切实增强渡运安全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有船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专题教育,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属地县级和乡镇政府,各级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进渡口码头、进村寨、进学校、进家庭,组织渡口运营人、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过渡群众深入开展典型事故、隐患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安全警钟长鸣。

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检查渡口所在地县级政府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下文明确渡口渡运安全管理部门,是否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水上安全管理经费。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否落实专门人员,是否落实农村公益渡口船员工资,是否按规定配备渡工;指导当地政府切实保障农村渡工待遇,稳定渡工队伍。将涉及渡口渡运安全重点难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中统筹部署推进,并列入地方党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狠抓措施落实。

坚持多措并举,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要求分别开展辨识排查渡口特别是汽车渡口引道、码头靠泊条件、上落客(车)设施、应急处置、通航环境、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渔船非法载客、占用航道捕捞作业、库区蓄调水对上下游渡口通航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扛起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或存在问题分析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或清单。将渡运安全风险隐患按规定分级挂牌督办,推动纳入同级地方政府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内容。

强化联合行动,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有关政府加强渡口审批和监管,对无渡运需求渡口要及时撤销,对渡口撤销后仍渡运的要取缔;解决好公益渡船船员配备问题,提高工资待遇;督促汽车渡口运营人压实主体责任,采用措施禁止超载、超高、超限车辆违规上船渡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从严查处无证驾机开船、非法载客、超过核定定额载运乘客车辆、船上临水作业人员未穿戴救生衣等违法行为。清理渔船挤占渡口码头、在渡运线路设置临时或固定碍航渔具,从严打击渔船、农用自用船等非客渡船非法从事载客休闲娱乐、渡运行为。(周结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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