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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汛期事故防控预警

2020-04-14 17: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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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今年我区气候异常,3月中旬以来全区已发生3次强降雨,局部出现洪涝灾害,桂北部分河流超警戒洪水,全区3月25日全面进入汛期,比常年提前了29天,为1951年以来第二早。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区将出现北涝、中旱、沿海台风强度大的特点,桂江、柳江、西江、郁江及桂南沿海部分河流有可能发生5-10年甚至50年不遇的大洪水。桂北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桂中、桂南年平均气温偏高;影响我区台风5个左右但强度可能偏大,这些恶劣天气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去年汛期(4-9月)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94起、死亡1071人,较大工矿商贸及其他行业事故有6起,占75%。其中,百色市右江区“5.20”0776酒吧较大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伤和梧州岑溪市“7.13”花岗岩矿较大塌方事故,造成4人死亡,都是因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自治区安委办提出以下事故预警:

一、加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矿山企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预报有强降雨时,所有地下矿山一律立即停产撤人并确保所有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强化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检查,逐一落实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人、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严格实行在线监测并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治理,杜绝淹井(矿)和尾矿库垮坝事故。

二、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妥善保管有毒化学品、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和烟花爆竹原料、(半)成品,认真落实生产区和储存区防洪、防汛措施,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预报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危化企业要停止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烟花爆竹企业要停工停产。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严防危化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加强危化品装卸过程安全管理,禁止为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和在0-6时运行的车辆配货。

三、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各类船舶要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严禁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加强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要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在灾害性天气期间,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防范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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