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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8-20 09:25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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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8年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宣布成立,整合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自治区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自治区民政厅的救灾职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的地质灾害防治、自治区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自治区农业厅的草原防火、自治区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自治区防汛抗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

此前的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直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五家,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五家,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家,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部门职责:

1.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自治区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治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自治区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自治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受委托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地方性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行使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局对区内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1.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2.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3.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4.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5.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7.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于2018年11月9日宣布成立,本次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机关服务中心)、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表类型为汇总。

第二部分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全年收入总额为46324.92万元。比2017年减少19479.67万元,下降42.05%。

(一)收入总计35102.54万元。比2017年减少7889.21万元,下降22.47%。

1.财政拨款收入33374.1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7年减少8430.53万元,下降25.26%。主要是当年收到财政拨付资金较上年减少。

2.事业收入566万元,比2017年增加376.65万元,增长199.86%,主要为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事业性收费项目(预算外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443.81万,比2017年增加249.08万元,增长127.91%,为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广西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中心、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营业性收入。

4.其他收入528.63万元,比2017年增加243.90万元,增加84.37%,主要为各单位存款利息收入培训中心上级部门补助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6.69万元,比2017年增加47.68万元,增长250.82%,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155.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其中:2018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广西县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项目3838万元。

(二)支出总计37922.43万元。同比减少16387.79万元,下降43.21%。包括:

1.教育支出12933.17万元,主要用于安职院、一工校、培训中心等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及所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较上年减少42.27万元,下降57.36%。主要是因为2017年人员调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23.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类)9469.40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面支出。

6.其他支出14900万元,主要用于安职院学院建设。

7.年末结转和结余826.8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7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1.82万元,同比增加547.32万元,增长14.02%。项目支出14022.28万元,同比减少23877.85万元,增长170.29%。

1.行政运行(项)1559.14万元,较去年增加227.22万元,增长17.10%,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运行的日常运转办公费用,及履行部门职责的费用支出。

2.机关服务(项)121.04万元,较去年减少1.63万元,下降1.35%,主要用于自治区物价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办公费用等。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6502.71万元,较去年增加2556.42万元,增长64.78%,主要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费用。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22万元,较去年减少11.98万元,下降25.91%,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4.84万元,较去年减少3.36万元,下降5.18%,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6.04万元,较去年增加8.55万元,增长4.3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7.死亡抚恤(项)95.93万元,较去年增加67.54万元,增长237.90%,主要由于2017年新增退休人员去世2人,在职人员去世1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

8.行政单位医疗(项)82.41万元,较去年减少47.27万元,下降57.36%,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本级及二层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9.教育支出(项)12933.17万元,较去年增加7502.1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二层单位学校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项)123.62万元,较去年减少90.29万元,下降73.0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5.88万元,比上年增加589.04万元,增长15.19%,其中:人员经费36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4.87万元;同比增加660.72万元,增长25.87%;商品和服务支出:825.51万元,同比增加124.51万元,增长15.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49万元,同比减少196.21万元,下降31.5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519.82万元,比上年减少25510.91万元,下降221.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10.14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8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5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11.86万元,资本性支出4687.23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2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5万元,增长118.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9.73万元,比2017年增加173.52万元,增长32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00.5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2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05万元,增长118.60%,增长原因: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5个,累计6人次,比2017年增多一个出国团,开支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项目活动费、培训费、机票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8万元。比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100%,厅本级经报财政厅审批同意于2017年拍卖处置三辆已达报废年限的公务车辆,并需新购三辆公务用车以便公务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1万元,增长16.38%,增长的原因:2018年厅本级新购三辆公务车辆,公车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及赶赴救援现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有所增加。

(三)自治区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00.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14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的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5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18.38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等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8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2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厅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5.6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前期预算绩效项目前期准备设立有据可依,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合理、量化,具有可实现性、可考核性、时效性。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区住建厅、南宁市住建局的管理规定,项目按计划实施,未进行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资金管理合理,目前一、二期工程已完工,并于2018年秋季可招生100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