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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公示

2015-12-10 08:52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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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自治区直属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10号),我局在2014年度公众评议中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65条,主要集中在指标任务设置、精简文风、加大基层扶持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对公众评议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归纳和集中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并对照贯彻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指标任务考核整改落实情况

(一)优化事故指标制定。按照国家指标下达方式,先后2次征求各地市意见,并召开地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业务科负责人会议,专题讨论指标分解方案,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了事故指标的制定,体现各地客观环境和产业状况的差异性;每月定期编辑指标实施情况简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市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开展指标任务考核,同时为下年度指标优化调整收集基础信息。

(二)规范设区市年度考核指标。今年首次将各设区市党委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先后2次征求各设区市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调整,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将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两大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控制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考核指标。

二、进一步精简文会,提高工作效率整改情况

(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严格把握发文内容和提高文件质量时效。今年1-10月我局发文100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9.87%,其中以安委会名义发文6件,较去年同期减少84.2%;以安委办名义发文138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2.47%,实现公文发文量较去年同期减少的目标。

(二)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数量。加强对召开会议的审核,今年1-10月,召开专业会议12次,其中视频会3次,比去年同期下降14.29%。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安全生产季度防范会议4次。 1-10月会议费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4.3%,会议经费开支严格按自治区财政有关规定测算,没有超标准超预算消费的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安监基层工作整改情况

(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专题调研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成9个小组包片开展,多次深入市县安监部门、企业、“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联系点、局直属二层单位等,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实际、存在问题,找准根源,帮助基层单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发展生产能力。

(二)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工作职能定位。出台了2015年综合监管重点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及相关要求;强化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广西举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业务研讨班的机会,组织全区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对综合监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快理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权力清单,为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宣贯。举办了市、县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培训班,把《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作为培训重点课程,组织地方领导干部学习;采用14个全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平台、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贯。全区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宣传、推动,《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深入人心,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部实现“五个全覆盖”,全区1334个乡镇有1321个实现“五覆盖”,覆盖率99.02%4865个有工矿企业的行政村有4803个实现“五覆盖”,覆盖率98.73%。促使群众安全生产观念发生根本转变,从过去被动的“要我安全”转变为现在主动的“我要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安监部门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及应急救援支出经费1568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专家现场核查、自治区重点监控等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等工作,为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财务财力保障;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我区安监系统部门执法装备等购置,目前基本实现“2015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基本配置”要求。2016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将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从4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车辆购置待公车治理活动开展后按有关政策办理。

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整改情况

(一)加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力量。配合自治区编办,进一步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乡镇机构“四所合一”,目前,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基本建立健全,村级协管员制度正在建立;全区14个地级市均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编制176人,到位134人;已设立了安监机构的118个县()中有103个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编制574人,到位453人。全区、市、县(区)执法监察队伍网络已基本形成,为基层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加强安监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编制出台了全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广西乡镇安监机构工作指南(试用)等规范性文件,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监管执法机制、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流程,着力推进阳光执法,建设法治安监机构。

(三)突出基层需求,加强基层基础培训。年初制定《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全年培训经费,共安排面向基层安监人员的应急救援、安全监管执法、法律法规以及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综合监管等十多个专项业务培训;协调部分设区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自治区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县(区)、重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分期纳入组织部调训;11月举办了面向新调入安监系统、未参加过执法培训的执法人员的设区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班,认真研究基础需求,加大基层基础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安监队伍执法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整改情况

(一)加强与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大力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出台,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5年继续将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强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每季度组织自治区安委会29个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开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查,在督查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一是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继续打击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县(区)安监部门及执法监察机构按照所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及工作方案,重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或移(转)交群众举报或移(转)交安全生产重大信访案件。1-10月,全区安监系统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2640份,其中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090份,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443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50份;行政处罚710次,其中罚款351次,罚款1799.0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140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38个。

二是积极推动县乡(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通过组织开展全区4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集体谈心活动和专项督导工作,督促要求重点县、乡政府切实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以及重点县安全攻坚“打非”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采取分片包干,逐村逐户排查、设伏查堵非法运输、追根溯源倒查经营渠道、举报奖励等手段措施,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罐区安全管理、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7月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督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督查;天津港“8.12”危货物品重大爆炸事故后,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储油罐区、储气罐区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罐区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是组织市县对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开展 “专家会诊”排查隐患。20151-11月,全区投入专家会诊的资金265.43万元,选定专家会诊机构33个、专家277人,已会诊矿山593座。

(三)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切实提升效率和服务水平。出台并公告了本局行政权力清单,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委托实施管理办法》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效规范了市县的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安监局行政审批监督指导和审批人员业绩考核,今年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督查和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对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审批操作规范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首席代表赋权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各地实施审批事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建设了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与查询系统,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核发实行在线监督管理,在本局域网站设立了“行政审批”专栏,将下放事项、配套文件、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资讯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又便于群众对各市县办理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实现了制度和技术的有效监管;加大了行政审批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帮助基层安监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规范市县安监局的行政审批行为、审批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改革和转化。经过努力,10月底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在我区境内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目前,我局正在制定保险机构的选择方案,拟计划于2016年上半年推行。

(五)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明确了企业标准化达标列为企业享受费率优惠的条件之一;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指导作用,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给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支持,促进全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健全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取消简化的最新要求及时指导各地修订了职业卫生三同时操作规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在部分地市推行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同步审查;督促各地发展服务本地企业的职业卫生中介机构,减少评价工作成本,目前全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已发展到20家,分布在南宁、柳州、百色、桂林、梧州、河池、来宾7个市,基本满足就近服务要求。

(七)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出台了《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方案》、《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实施社会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制度。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两个热点、难点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在非煤矿山方面: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和各重点时段(如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汛期等)督导督查,督导基层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小型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今年8月,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对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全区各地迅速组织对辖区尾矿库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全区598座尾矿库中,没有危库和险库。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坚持将整顿工作纳入到日常业务检查工作中,做到逢检必查,逢会必说,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监管。目前,全区共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1251座,其中:关闭露天矿山1086座、地下矿山22座、尾矿库143座。在危险化学品领域:4月筹备召开了自治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和《自治区2015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全面推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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