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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绩效考核存在问题及公众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公告

2014-11-28 09:02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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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要求,我局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及公众评议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汇总,分析归纳和集中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我局2013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及公众评议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整改情况

(一)规范事故指标的制定。按照国家指标下达方式,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体现各地客观环境和产业状况的差异性,更加侧重相对指标的考核。加快指标下达速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下达后,立即将指标分解下达各市。

(二)首次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评专项考核。加强与自治区绩效办沟通协调,首次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评专项考核,强化了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三)强化目标分解和网络实时填报制度。及时将年度绩效计划等各项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个责任处室,明确到具体负责人,按照既定目标和进度安排开展实施;强化网络实时填报制度,要求工作完成1个月内进行填报。

二、进一步减少发文和合理安排部门督查检查整改情况

(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内容。要求每月自治区安委会、安委办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5件,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名义发文的较上年度减少20%;能够以电话、传真或便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商洽工作、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

(二)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严格控制发文篇幅,行文规范,同时缩短公文流转时间,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加强日常工作中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资料搜集,减少各地各部门临时性地提供材料的次数;对于确需各市及各部门提供的非涉密材料,改为通过邮件方式传输。

(三)加强对精简公文情况的监督。局纪检监察部门将精简公文列入日常督办检查内容,今年1-9月我局发文762件,较去年同期的883件减少13.7%;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简报总期数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1.7%

(四)科学安排部门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方式检查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采取措施,并反馈给当地政府及部门,做好跟踪督办;统筹安排各类检查项目,今年11月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结合起来,把到各市检查督查、暗访和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讲三项活动结合起来,不过多干扰地方政府及企业的正常工作,减少基层负担。

三、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服务安监基层工作整改情况

(一)深入基层,开展帮扶行动。编制印发《自治区安监局2014年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方案》,领导干部每人明确一个设区市、一个县(区、市)、一个企业和一个村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点;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明确每位局领导联系2-3个自然屯,所分管的处室和二层单位对口帮扶一个自然屯,每位干部都有结对帮扶户,形成每位干部、每个处室、每个局属机构都要为村屯发展贡献力量的帮扶格局。

(二)提高文件处理和流转效率。国务院安委办、安监总局下达的一些涉及各部门业务的重要文件,及时予以转发,转变传统发文形式,更多的采取网上公开下载等信息化手段,在精简公文原则指导下提高此类文件的处理和流转效率,无压文不办和缓办现象。

(三)加大对基层安监部门扶持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安全生产领域建设资金的投入。2014年国家级资金3800万元,自治区本级4000万元,重点加大对各市安监部门安全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

(四)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支持各市安监部门和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各地和企业培训的内容和需求,选派业务骨干授课;培训形式多采用视频会议、会议与培训相结合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规范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的意见》(桂安监管法规〔201436号),从市场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进行了规范;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6号),依法规范安全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备案程序。今年开始,区外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到我区开展工作,只需向我局办证窗口提交告知性备案表,并接受自治区安监局的监督检查,即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目前,在我区从业的外省甲级机构已达45家,是去年的4倍。

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整改情况

(一)协调推进安监执法机构建立,督促落实编制人员。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现场会议,总结推广柳州等地市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经验,通过典型引路推动执法监察队伍机构建设;深入基层现场督促指导市、县执法监察队伍开展标准化建设。至今年10月,全区14个地市全部成立执法监察支队,成立了安监部门的118个县(区)中有107个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全区市、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数已达到740人。

(二)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监管的教育培训。制定了《201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年度培训工作的时间节点、经费预算,培训计划内容涵盖基层安监人员的应急、执法、法规、非煤、煤矿、烟爆、危化等专项业务培训;举办了两期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培训班,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参加过执法培训的在职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运用多样化的培训手段,采用视频专题培训等简单便捷的形式开展培训,今年举办了2期“六打六治”专题视频培训和6期新安全生产法视频讲座;主动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校汇报和沟通,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组织部干部调训计划,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目前,组织部已经同意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两个专题培训班纳入调训计划,待下步实施。

五、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整改情况

(一)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征求各市党委、政府及区直、中直71个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目前已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

(二)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和落实。一是借助安全生产活动月平台,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邀请主流媒体派出记者随同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与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合作开办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专题专栏,播放安全生产的新闻37条、安全生产工作报道6次;联合手机营运商发送安全生产月公益短信65万条。二是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专题活动。由主要领导带队到柳州市、梧州市等市宣讲。三是开展 “六进”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派出8个工作小组奔赴14个设区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六进”(即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和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编制了《广西梧州市岑溪市“11.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警示片》和《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编写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读本。五是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10月底开始,自治区安监局领导带队组成宣讲团,赴基层开展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活动,宣讲对象为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全体干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设区市举办两期讲座。同时在10月底至12月期间,面向全区各市、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举办六期新《安全生产法》视频讲座。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管理、监察程序等工作,科学制定执法监察计划;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属地监管企业的检查;组织好专项(重点)执法监察、联合执法监察。1-10月,全区安监系统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5386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9153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0205项,已完成整改28158项;。5-10月自治区安监局分别到14个地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督查了执法监察,共抽查了21家中、区直企业,依法查处了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77 项;对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19”事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督办。

(四)加大“打非”工作力度。突出监察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六打六治”专项整治行动,在“打非治违”行动中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现场执法,重点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联合新闻宣传部门曝光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1-10月全区各级安监系统行政处罚476次;责令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168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7个。

(五)加大事故调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1-10月,全区安监系统共查处事故157起,其中较大事故12起。自治区安委会、大部分市县区安委会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修作了进一步改完善,对今年发生的12起较大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编制完成了《广西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及安全生产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服务操作规范;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重新编制审批事项流程图,优化操作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提速到法定时限的一半。如“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办结时限由法定45个工作日提速22个工作日;编制《广西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信息系统的对象、规定和注意事项。目前,原有10家被上锁的企业经过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已经正常使用信息流向系统。

六、进一步做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整改情况

(一)领导重视抓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定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选派了一名工作队长、两名第一书记和一名工作队员组成新一批“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

(二)深入调研理清发展思路。选派工作队进驻基层之后,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逘和局党组其他成员先后多次赴贫困村调研,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5次,研究定点贫困村和清洁乡村联系点的工作,编制出长平村、洞好村的《2014-2015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规划》。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群众解决困难。积极筹措帮扶资金50万元,实施了定点扶贫村和清洁乡村联系点的村部配套设施建设、学校配套设施建设、人畜饮水项目建设、清洁乡村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扶持群众发展增收项目等,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争取多方支持,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和有关部门对接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共争取其他部门资金516万。项目涉及通屯道路建设、体育器材购买、社区服务站建设、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改造、危房户异地搬迁和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均得到有效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积极探索发展特色产业。扶持长平村5万元,发展种植360亩鸭胆子和300亩芒果,作为长平村的特色产业示范。引导洞好村发展圣女果种植项目,增加收入。争取油茶低改资金,并联系有关专家现场指导,引导洞好村群众实施油茶低改,提高油茶产量

(六)打造安全社区促安全发展。把长平村、洞好村创建村级安全社区作为定点扶贫的自选动作纳入贫困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摆上议事日程,从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涉水安全、居家安全、社会治安、农村留守人员安全等方面,把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全面提升两个定点扶贫村的村级安全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1128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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