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桂安监管〔2017〕31号)的规定,经审核,将茂名建筑集团第一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现予公告。
附件:2019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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