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委办〔2016〕125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经信息采集、信息告知、讨论审定等程序,决定将广西浦北县泉水烟花基地纳入自治区级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 “黑名单”企业信息
序号 |
失信主体(企业名称)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工商注册号 |
注册地址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 文书号 |
执法机关 |
备注 |
1 |
广西浦北县泉水烟花基地 |
陈君似 |
450722000003001 |
浦北县泉水镇旧州 |
1.违法生产,导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瞒报事故。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
罚款300万 |
(浦)安监管罚〔2016〕8号 |
浦北县安全监管局 |
|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上企业自公布之日起纳入“黑名单”,管理时限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
抄送: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保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广西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经办人:李秋慧 联系电话:0771-5659087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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