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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实施权限的通知

2022-05-23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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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精神,从源头上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多发势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审批权限的事项

  (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计边坡高度150米以上200米以下(不含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审批权限由设区市应急局实施调整为自治区应急厅实施。

  (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边坡高度超过200米(含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中央部门直属企业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由设区市应急局实施调整为自治区应急厅实施。

二、相关审批事项的权限

  (一)地质勘探项目坑探工程设计方案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等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等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权限的通知》(桂应急〔202037号)调整后的权限实施。

  (二)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铀矿山建设项目、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建设项目和新建项目一次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或者总坝高200米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权限,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实施。

三、调整时间

202261日起,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急局(行政审批局),不再受理上述调整和明确审批权限的事项,申请企业改向自治区应急厅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审批窗口或本部门网站线上申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址:https://zhxx.chinamine-safety.gov.cn。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59.211.219.66/)。

四、工作要求

(一)20225 31日前,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已经受理的调整事项,由原受理单位按审批程序、承诺时限办结。

(二)请成立有行政审批局的县(市、区)应急局及时与行政审批局联系,做好事项调整衔接工作。

(三)请各设区市、县(区)应急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有不解事宜,请与自治区应急厅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潘海飞,0771-3389598

冯忠明,0771-56591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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