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监管局,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指协调〔2017〕48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指综协调〔2018〕1号)(以下统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市安全监管局、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做好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并指定1名应急救援信息报告联络员。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制度建立情况、机构人员制定情况和应急救援信息报告联络员(姓名、职务、单位及联系方式)于3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二、各市安全监管局在接到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属地专业应急救援队出动救援的,有死亡、失联1人以上的事故及暂未明确伤亡情况但社会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等事故,以及有关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信息报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三、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出动的同时,要直接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四、各级安监部门、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做好、做实。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将定期汇总通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五、为及时交流、沟通相关工作,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应急救援微信群(微信群二维码附后,二维码过期后可加微信申请入此群),请各市安全监管局、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别确定1名同志入群。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应急值班室电话0771-5659100,5659200(传真),电子邮箱:gxajzbs@163.com。
附件:1.《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指协调〔2017〕48号);
2.《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指综协调〔2018〕1号);
3.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应急救援微信群二维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应急救援微信群二维码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经办人:樊克世 联系电话:0771-5659100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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