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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河池市环江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3”冒顶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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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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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2019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环江县环江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号井8-5掘进工作面在进行临时支护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全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一、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环江县环江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节后复产复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和不彻底、验收验收走过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要依法暂扣环江县环江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同时具备矿山开采设计资质和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企业对评估出的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和验收,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地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19〕16号)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合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企业主要负责人确保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后方可复产复工。

(三)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矿井冒顶边帮、中毒窒息、提升运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爆破伤害、车辆伤害、矿井火灾和矿井透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及时将通报转发辖区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各非煤矿山企业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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