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公示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并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行政业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确定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下开采系统)、崇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驮贡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宣县金湾选矿厂1#尾矿库等3家非煤矿山(尾矿库)为二级安全标准化,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对此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应急厅提出书面反映。如实反映有关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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