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一〔2016〕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区直企业:
2016年6月20日8时10分左右,广西桂林市平乐县鼎立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平乐县沙子镇保安村委猪婆岩采矿点(天然洞内地采)的洞口上方发生山体滑坡,出入口被封。山体滑坡时洞口附近有该公司18名从业人员正在进行机械维修工作,10人及时逃离,8人失联。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汛期极端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这次事件教训和历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山体滑坡造成人员被埋、矿山淹井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的教训,未雨绸缪,超前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条件和特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制定措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二、加强巡检排查,严防滑坡、泥石流等各种灾害
各地、各企业要以防山体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尾矿库溃坝为重点,加强对周边山体、采场边坡和排土场、尾矿库的监测监控,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尤其要防范临山、临坡的厂房因雨水引发山体滑坡或边坡垮塌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导致的次生事故发生。
三、强化矿山应急管理工作
要及时掌握汛情预报、预警信息,遇极端天气要立即停产撤人,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并及时应对,防止极端天气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一旦发现重大险情或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果断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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