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一〔2016〕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权力清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清单和安全监管职责,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安全责任清单的推动力度,推动矿山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三项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风险分级监管,确保风险防控到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专家会诊监管保障措施落实,强化事前监督和执法,进一步完善微信助力监管系统。要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信息系统,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监控、闭环管理。三是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四是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许可工作,把好准入关。按照2015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国土、公安3厅局联合下发的《广西小型露天采石场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为抓手,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加强与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把好小型露天采石场准入关,进一步减少全区采石场总量。五是加强尾矿库隐患治理、规范尾矿库注销。加强对国家补助的109个无主库隐患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桂安监管一〔2015〕11号)要求,对不再排尾、达到设计最终标高、长期停用和废弃的尾矿库要及时闭库或注销;对已经不存在尾矿库安全事故风险以及开发改他用的尾矿库及时注销,进一步减少全区尾矿库数量。六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继续加大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适用于中小型矿山的撬毛机、无线电机车、铲运设备等安全适用装备,大力推广干式排尾、尾矿充填、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二、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及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掌握辖区内各非煤矿山春节前后的生产安排情况,分类做好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复产验收工作,严防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对长时间停产、停风的井工矿山必须做到人员入井前先通风,要重点防范缺氧窒息、中毒事故。二是要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用工管理,防止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不足或从业人员未具备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就强行复产的违规行为。三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继续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201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专家会诊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一一整改到位。特别要加强对已关闭矿山、技改矿山、新建矿山、停产整顿矿山、停产半停产矿山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查非法违规突击生产,防范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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