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一〔2014〕21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函〔2014〕79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方案
为推动全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履行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函〔2014〕79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谈心对话主体
(一)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非煤矿山负责人、非煤矿山处处长;
(二)各市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谈心对话对象及任务安排
(一)谈心对话对象。各地进入关闭程序之外的所有生产、建设(新、改、扩建)、停产整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长(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下同),也可以扩大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其他负责人。
(二)任务安排。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负责附件1所列矿山;其余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由矿山所在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负责。
三、谈心对话主要内容
(一)2013年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的认识及体会。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教训。
(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目前安全生产状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对策措施。
(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市应拟定谈心对话通稿或提纲,确保内容全面、充实,活动不走过场。
四、活动时间及方式
谈心对话活动时间为2014年9月至11月。负责谈心对话的领导干部可根据本人工作安排,灵活掌握每次谈心对话的时间、地点、矿山,可以单独谈话或者召开小型座谈会。要保证能够充分沟通和交流,让每一位矿长都能够比较充分地谈认识、谈经验、谈问题、谈建议,确保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更加全面、系统、深刻。要保证谈心对话效果和质量,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使矿长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意愿更加强烈,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态度更加坚决。
五、要求
(一)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实际情况制定谈心对话活动方案,把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落实到人,确保全覆盖。
(二)从9月开始至活动结束,每月28日,由各市将本月活动情况汇总,并将〈有关负责人谈心对话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12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
(三)各单位要切实掌握本单位谈心对话活动的具体情况。每次谈心对话结束后,要填写〈谈心对话双方签字单〉(附件3),谈话负责人与参加谈心对话的各矿长分别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要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对谈心对话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谈心对话活动中的好做法以及通过谈心对话活动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取得的成效。
联系人:潘加彬 联系电话:0771—2299325(兼传真)
电子邮箱:ajj1000@126.com.
附件3:谈心对话双方签字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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