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一〔2017〕24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由于近期有色金属行业景气全面回升,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些地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有所“回潮”,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清醒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各地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尾矿库违规排放、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各类企业要以重点岗位作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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