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一〔2017〕23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10月12日召开的重点地区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站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入研究分析第四季度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点和事故的规律特点,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举措,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措施堵漏洞,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企业要针对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本企业安全大检查方案,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各地要针对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十九大期间正常生产的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水患、中毒窒息、冒顶坍塌、火灾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洪设施是否完好、坝体是否稳定、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隐患排查和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露天矿山重点排查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矿山和尾矿库全面检查,以分片负责的形式,确保每座在生产的地下矿山和在运行的尾矿库都有行政人员和专家负责督导和检查;自治区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三、切实整改问题和隐患
各地要对今年以来上级政府和部门开展的各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逐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对未按期限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尽快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不出问题。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已责令关闭、停产矿山尾矿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四、强化监管执法
以严格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矿山企业要主动停产检修。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不分台阶和台阶不规范的露天采石场一律依法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行行政处罚;对机械通风不完善、防排水措施不到位的坑探工程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对存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坚决防止大检查后出现事故“回潮”现象,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市安全监管局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至辖区县(区、市)安全监管局和全部非煤矿山企业,并分别于10月17日和10月31日前将党的十九大期间正常生产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名单、党的十九大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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