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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博白县旺茂同顺高岭土加工场等27家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2013-07-30 09:41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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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旺茂同顺高岭土加工场等27家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等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博白县旺茂同顺高岭土加工场等27家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重新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请博白县旺茂同顺高岭土加工场等27家企业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博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注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博白2013-7注销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729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玉林市、博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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