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由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经研究,现对我区从事危险性较小的资源开采活动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行为予以明确:对从事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企业以及不需要爆破作业可直接铲装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小于10万吨以下的页岩、砂页岩、采砂、高岭土、陶瓷土、水泥用粘土等露天开采企业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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