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矿山企业:
为规范我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人工撬毛作业行为,防止不顾现场安全条件,为降低支护成本,盲目实施人工撬毛作业造成顶板事故,坚决遏制顶板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现就人工撬毛作业具体规范通知如下:
一、无支柱作业操作证不准撬;
二、无合格撬毛工具不准撬;
三、无关人员未离开不准撬;
四、无现场安全监护不准撬;
五、照明不足不准撬;
六、可能引发顶板大面积冒落不准撬;
七、周围瞎炮未处理不准撬;
八、高度大于3米不准撬;
九、浮石直径大于0.8米(天井上0.4米)不准撬;
十、浮石大小和下落方向不清、安全位置和撤退路线不明、下方设备设施和工具未妥善处理不准撬。
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矿山企业,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要将“十不准”规定纳入本单位顶板管理制度,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事采掘、巷道维修作业的员工逐条学习,熟记规定,严格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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