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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核查情况的通报

2018-08-0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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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桂安监管二〔2018〕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全区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组织核查组于7月13日至7月27日赴南宁、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玉林、贺州8个市,对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通过查阅企业管理制度、现场查验重点设备设施等方式,对12家钢铁企业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的工作进展情况

经各市安全监管局排查上报,全区有高炉、转炉、电炉的钢铁企业共12家,除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外,其他11家企业均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12家企业均对照《企业自查表》开展了自查工作,重点对高炉、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进行了排查,大多数隐患和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不彻底。12家企业在自查中全部未查出通知中自查表提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是现场检查发现6家企业均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液渣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吊运渣盆未使用固定龙门钩,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吊运钢包液态渣未使用固定龙门钩;广西梧州市金海不锈钢有限公司、北海城德镍业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在高温熔融金属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广西中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铁水计量室设置在混铁炉下方铁水吊运影响区,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未提供钢水包的探伤检测报告;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钢水罐未严格按照烘烤曲线进行升温保温。以上问题说明企业未认真对照自查表逐条对标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浮于表面,未能有效落实排查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部分企业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外包工程、检维修作业和危险作业审批等安全管理方面均存在问题。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走过场,部分规章制度照搬照抄,未结合企业的实际,公司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未执行审批,现场隐患和问题较突出;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市西南特钢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培训合格证;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西南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安全员配备不足。

(三)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被核查的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规章制度建设、现场安全警示标识、隐患排查治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危作业的审批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12家企业共存在114项问题和隐患(详见附件),反映企业安全基础及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四)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不足。部分县(区)安全监管部门没有按照通知中《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对钢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自查自改敷衍了事的情况,不能实现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其他安全监管局虽然组织了执法检查,但未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反映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不及时、针对性不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跟踪督办,认真推动企业整改到位。请相关市、县(区)安全监管局严格按照本通报要求和附件中指出的问题,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特别是对仍存在通知中明确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自查出来、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

(二)举一反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请相关市安全监管局对此次核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专项行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提出下一步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针对性措施。要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查自改、执法检查、验收确认的质量,将通知中提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要落到实处,有效遏制钢铁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按照通知中《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将专项行动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在钢铁行业效益稳定好转的情况下,要加大对钢铁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企业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超负荷生产,确保钢铁企业安全生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核查钢铁企业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核查钢铁企业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

 

一、南宁市

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

1.公司未制定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规章制度未由法人正式签字下发,部分规章制度照搬照抄,未结合企业的实际;公司的应急预案未严格按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88号令进行编制,演练未结合预案进行。

3.作业现场大部分吊钩缺失防脱钩装置。

4.丙烷库房电器开关不防爆、没有危化品安全周知卡、管路法兰未跨接。

5.轧机过跨天桥未封闭、未固定、无安全警示标志。

6.职业危害因素周知卡无个人防护措施、无检测值公示。

7.液氧储罐无色环标志。

8.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

9.公司安全员配备不足。

10.公司只有动火作业审批,其他如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未执行审批,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11.液渣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12.仅提供六个钢水包的产品合格证(17261、17269、17270、17271、17272、17273,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未提供探伤检测报告。

13.钢水罐未严格按照烘烤曲线进行升温保温。

二、柳州市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7#板水口烘烤器西面有行人通行,无防护栏。

2.2#高炉配管班门口一配电箱箱门接地保护线断。

3.7#转炉炉底渣车操作室西面铁水吊运通道放置有两个杜瓦罐。

三、梧州市

(一)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

1.企业受限空间作业与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表述不一致,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辨识,除尘器箱体等有限空间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隐患排查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管理制度,隐患排查记录及隐患整改台账不完善。

3.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已到期,未及时换证。

4.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按要求进行演练。

5.熔炼炉平台连铸冷床机坑、钢包烘烤平台临边安全防护栏缺失。

6.循环水泵电机接手、除尘器电机接手高速转动部位无防护罩。

7.中频炉区域部分配电箱未按要求设置用电警示标识,部分用电开关未安装在开关箱内。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不足。

9.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不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作业证填写不规范。

(二)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

1.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进行全面辨识,设置的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内容不全。

2.氧压力表检定证书已过期。

3.综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进行演练。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提取金额与实际不符,部分开支项目不符合要求,未制订审批制度,未建立财务专户。

5.AOD配料场吊装作业不规范,索具未完全挂入吊勾内,吊勾防脱勾装置损坏;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无防震圈,无防倾倒装置。

6.AOD渣坑、炉台临边防护栏缺失;间接冷却水池防护栏缺失,无警示标识牌。

7.板坯水口烘烤器设在安全通道旁,无防护措施。

8.4#、5#除尘风机电机接手无防护罩。

9.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作业证填写不规范。

10.吊运钢包倒液态渣未使用固定龙门钩。

11.板坯浇钢平台应急中间包堆放杂物。

(三)广西梧州市金海不锈钢有限公司

1.未形成有限空间辨识汇总台账。

2.综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不全。

3.2017年安全生产费用无审批制度,未设立使用专户。

4.液氨储罐存放处未做到封闭式管理,未设置防火防爆警示标识牌,未采用防爆照明灯,喷淋设施不齐全。

5.中频炉平台栏杆高度不够,部分存有缺口;备用的中频炉口无防坠落措施。

6.炼钢辅料过跨平车无声光报警,炼钢上料行车磨电道无电源指示灯。

7.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不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作业证填写不规范。

8.有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记录,但检查内容不够完善。

9.中频炉罐位有少量积水,AOD炉取样室门前地面有积水;浇铸应急铁水罐内有杂物。

10.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见定期检查记录。

11.废钢料堆放高度未超过料槽上口。

(四)广西梧州市西南特钢有限公司

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部分学时不足;未见考核记录。

3.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进行演练。

4.隐患排查无整改台账,未形成闭环管理。

5.粗轧电机接手、布袋除尘电机接手等高速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或防护栏。

6.精炼炉精炼平台临边防护栏缺失。

7.废钢场地使用无绝缘保护外套的花线。

8.成品库成品堆放占用专用通道。

9.现场个别开关箱无箱门,电器设备接线不规范,未设置用电安全警示标志。

10.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目前正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不足。

11.高危作业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审批许可作业证填写不规范。

12.电炉炉底区域堆放有乙炔气瓶,上精炼炉平台的楼梯旁有积水。

13.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见定期检查记录。

14.电炉废钢料罐堆放高度超过料槽上口。

四、北海市

北海城德镍业有限公司

1.3#高炉出铁罐位无挡渣板,冲渣沟入口处无防护板,出铁口除尘罩处洞口临边无防坠落措施。

2.1#高炉除尘箱体未悬挂有限空间警示标识牌。

3.1#高炉煤气总管未设置介质及流向标识。

4.3#炉炉前平台一开关箱箱门未关、两台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一台电焊机电源接线端无防护罩。

5.二炼钢连铸除尘风机电机接手无防护罩。

6.3#高炉炉前区、二炼钢混铁炉铁水吊运区无安全警示标识牌。

7.交叉作业未实行审批。

8.未建立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台帐。

9.3#高炉出铁罐位影响区放置有一个氧气瓶,二区铁水吊运通道靠近连铸区有积水。

五、防城港市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1.1#转炉检修,加废钢、兑铁水时炉前平台作业人员未避让。

2.5#高炉除尘箱体有限空间未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

3.5#高炉水泵房一开关箱金属外壳未保护接地。

4.1#发电东侧高炉煤气外网管道无介质和流向标识。

5.公司应急预案未按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8号令修订。

6.未建立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台帐。

7.2号转炉炉底影响区域有积水。

8.危险作业审批表内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进行了检测,但没有检测时间记录。

六、贵港市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未编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

2.2#高炉使用的CO、O2便携式检测仪无标定标识;2#高炉罐位抽水开关箱金属外壳未接地。

3.转炉渣场一个渣盆开裂严重(明显透光),未设置停用标识。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不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作业证填写不规范。

5.吊运渣盆未使用固定龙门钩。

6.浇钢平台应急中间包堆放杂物。

七、玉林市

广西中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特种设备压力表、安全阀部分已过期,未及时送检;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叉车工少部分到期未进行复培。

2.未制定2018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新员工培训记录未明确培训时间及培训学时,未见到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未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记录;应急预案演练无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总结。

4.隐患排查记录及隐患整改台账不完善,未有效形成闭环管理。

5.混铁炉平台临边防护栏不完善;平台上的开关箱箱门未关闭,箱内有杂物。

6.未制订2018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提取制度,无审批制度。

7.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见实际作业审批单,初炼原料除尘箱体、酸罐等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

8.铁水计量室设置在混铁炉下方铁水吊运影响区。

9.未见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记录。

10.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见定期检查记录。

11.1#、2#AOD炉操作室应将室外的CO报警仪安装在室内有人值守的值班室。

12.炉前铸铁工艺已停用,未按要求设置相关停用标志,拆除主要设备。

八、贺州市

(一)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未制定钢包烘烤管理制度。

2.配电房大门内开、未设置防小动物铁丝网、电缆口未防火封堵。

3.废钢料场外乙炔瓶暴晒、缺专用扳手、防震圈及回火防止器。

4.电炉钢渣池区域、钢包烘烤区域无安全警示标志。

5.1#精炼炉平台支柱耐火砖脱落倾斜。

6.抽查现场气割作业人员吴健,无操作证。

7.现场部分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8.公司任命4名专职安全员,有1人未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

9.煤气作业人员3人已经参加贺州市安全监管局培训,未考试取证。

10.未建立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制度未明确动火级别及审批权限。未提供检维修作业工作方案。

11.2台吊运钢水起重钩未提供有无损检测报告。

(二)广西贵丰特钢有限公司

1.轧机过跨天桥防护栏高度不够。

2.配电房未设置防小动物铁丝网。

3.现场氧气管道接头,未有防油脂措施,积灰严重。

4.现场有限空间安全警示牌针对性不强。

5.主要负责人周良如、分管领导龚高仁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任命4名安全员有2人未均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

6.煤气作业人员4人已经参加贺州市安全监管局培训,未考试取证。

7.检维修作业工作方案针对性不强;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经办人:简志勇    联系电话:0771-5659029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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