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升全区金属冶炼企业整体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金属冶炼企业隐患排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19〕57号)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山东省轻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对50家金属冶炼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评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评估工作情况
(一)认真部署,深入企业逐一开展隐患排查评估工作。本次隐患排查评估工作从6月12日开始至7月24日结束,历时42天,分两组共计排查14市33县(区)的50家金属冶炼企业(其中冶金企业23家,有色企业27家),从业人数共计64333人。经初步统计,排查出隐患共计2206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9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18项,冶金煤气专项治理类203项,基础管理类隐患646项,现场管理类隐患1140项。
(二)妥善组织,分片区开展金属冶炼专题培训。专家组结合排查评估工作分别在柳州、北海、梧州、防城港、贵港、百色、河池、崇左八地市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现场培训,共计158家企业参加培训,参训人员685人,其中监管部门149人,企业536人。
此次隐患排查评估工作及金属冶炼专题培训为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提升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事故隐患数量较多,安全风险较高。经初步统计,对照有关标准及规范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99项,平均每家企业存在重大隐患3.98项。其中有限空间类重大事故隐患19项,涉爆粉尘类重大事故隐患15项,高温熔融金属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重大隐患38项,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重大隐患34项,未设置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重大隐患25项,煤气(天然气)类重大隐患25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考核合格重大隐患9项,其他类型重大隐患53项。
(二)部分企业存在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50家金属冶炼企业中,15家企业存在18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钢(铁)水罐非烘烤器烘烤工艺,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可能产生砷化氢生产场所,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最高容许浓度精度要求的砷化氢检(监)测仪,桂林恭城长行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使用有水炮泥堵铁口,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铁合金矿热炉使用普通液压油。上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于2018年9月1日被禁止,应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设备及工艺。
(三)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刻不容缓,同类型隐患需集中整治。隐患排查评估涉及煤气企业共19家(冶金企业12家,有色企业7家),共计隐患203项。主要表现在煤气作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缺少煤气点火作业程序、带煤气作业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部分企业配备的煤气防护站人员均为兼职,且未制定训练计划,配备的人员缺乏专业培训,空气呼吸器等救援装备日常点检不到位。
(四)高危作业审批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确认存在问题。企业普遍存在高危作业票未按规范要求填写,高危作业执行审批的项目不全,未制定详细的检维修作业方案、作业人员应急能力不强等高危作业审批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问题;存在未有效落实现场施工作业安全交底、作业前施工作业人员培训等安全确认制度问题。
(五)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金属冶炼企业涉及金属冶炼、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多种高危作业,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从隐患排查评估情况看,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学时不满足72学时的规范要求,岗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未按照规定大纲进行,未做到与从业人员行业、岗位的安全技能要求相适应。
三、有关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每家企业的隐患排查评估报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把每家企业的《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发到相应的市应急管理局),梳理汇总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全程跟踪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照隐患排查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隐患及整改建议,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淘汰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及工艺。
(二)紧盯问题隐患,确保隐患不出现反复。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的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结合金属冶炼专题培训内容,聚焦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加强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监管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举一反三,排查企业中其他的事故隐患,并认真吸取外省其他金属冶炼企业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的有效整改,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有关企业要提高信息化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将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作业安全、应急救援等管理业务通过可视化、网络化、信息化方式高效集成,让安全工作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全时段管理,多维度统计分析,适时掌握动态安全状态,精准预测分析安全趋势,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安全风险量化动态管理。
(四)高举法律武器,以执法促进隐患整改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强监管、严执法”及“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从严”的要求,结合《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逐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成有关企业对本次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在2019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厉处罚,直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已停产停业整改或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要严把复产审核关。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于2019年11月中旬组织各市对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交叉核查,对督促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管理。
请各市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县(区)及企业,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辖区内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材料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电话:简志勇,18978886539,邮箱:gxyjtgm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