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2016〕21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按《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决定在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督导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时间
6月1日起6月30日。具体督导调研时间及行程安排由各督导调研组另行通知。
二、督导调研内容
(一)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推动依法治安,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情况,开展调研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讲培训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三、督导调研组组成及分工
第1组:负责南宁市、防城港市
组 长:黎志逘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郑 一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陆金宜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8907715809)
吴国平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协调处正处级监察员
第2组:负责来宾市、崇左市
组 长:巫家世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陈福庆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黄爱兴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处长
(联系电话:15877183931)
宁芳业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处副处长
第3组:负责柳州市、河池市
组 长:李明凤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副局长
成 员:玉新年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黄华中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正处级监察员
(联系电话:18907719690)
第4组:负责贵港市、百色市
组 长:叶建进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友芳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法规科技处处长
谢家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3377113608)
第5组:负责桂林市、贺州市
组 长:陈家良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承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193)
郑志明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调研员、应急指挥中心
副主任
第6组:负责北海市、钦州市
组 长:卢小萍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鑫荣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160)
方建新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处处长
第7组:负责梧州市、玉林市
组 长:操 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黄上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应急办主任
(联系电话:18907719663)
梁元超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四、督导调研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上检查、随机抽查、授课培训等方式进行,每个组至少调研1~2个县(市、区),举办1~2个培训和讲座班,督查3~4家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此项督导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督导调研组开展工作。
(二)各督导调研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跟踪落实整改,隐患整改情况报自治区局协调处,7月8日前形成督导调研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法规科技处)。
(三)各督导调研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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