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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6-12-13 11:14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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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安监管〔201639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87)部署要求,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厅函[2016]256号)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了《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作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参考。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发挥《清单》对加强和规范执法的作用。《清单》列出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据。要按照《清单》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不断规范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清单》的宣传,使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较为全面、准确了解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重点事项和依据,以便其对照自查、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要与年度监督检查和权责清单有机结合。要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情况,及时公布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与有关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处罚清单、自由裁量标准等结合起来,做到相关事项不重叠、不交叉,不重复编制各类清单。

三、要突出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企业为主,下同)、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需短时期内对某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信息化等方式,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双随机(随机确定待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

四、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实施随机抽查时,要根据《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监督检查的目的和工作任务,确定一项或者多项具体的抽查事项,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无相关规定作为执法依据的,不得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执法措施。《清单》不能直接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五、要坚持适时调整完善。《清单》要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以确定《清单》以外的临时性抽查事项,并及时补充完善《清单》。《清单》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自治区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212

 

 

 

 

 

 

 

 

 

 

 


附件

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说明:

 

1、抽查主体,主要是指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确定的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全监管部门。

2、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企业,下同)进行随机抽查的,以《清单》所列的相关重点事项为主,同时参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3、抽查频次,一般按年度计算,有两个统计分析口径:一是以抽查对象为标准,即对某类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年内的抽查次数及其在相关执法数据中的占比;二是以抽查事项为标准,即对某一事项在一年内抽查的次数及其在相关执法数据中的占比。抽查频次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参照《清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和调整。

4、《清单》中行政法规所列的国务院令号、部门规章所列的部门令号是公布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令号,相关法规规章修改的,其文本以最新修改为准。

5、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附后。

 

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生产经营单位(下同)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广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6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7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8

 

安全设备的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9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部门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1

 

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4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5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16

 

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监管部门

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项规定的,针对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二、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期间,每年检查一般不少于1次。

17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二、职业卫生随机抽查综合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用人单位(下同)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设立条件符合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4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治事项警示说明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工作场所应急设施设置或者配备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7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8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9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0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技术服务规范性和客观真实性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三、煤矿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煤矿(通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1  安全生产合法性情况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1.2煤矿是否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1.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1.4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是否擅自从事生产的行为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1.5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1.6 安全投入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1.7 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1.8 图纸真实性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1.9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2

井工开采矿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1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号)

 

 

 

 

2.2  煤矿建设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一章。

 

 

 

 

2.3  煤矿开采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二章。

 

 

 

 

2.4煤矿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三章。

 

 

 

 

2.5煤矿防灭火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六章。

 

 

 

 

2.6煤矿防治水情况

《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七章。

 

 

 

 

2.7煤矿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八章。

民爆物品许可审批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8煤矿运输、提升和空压机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九章。

 

 

 

 

2.9煤矿电气设备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十章。

 

 

 

 

2.10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和通信系统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三编第十一章;《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

 

 

 

 

2.11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控仪器安装和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2.12紧急避险系统情况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六编第二章。

 

 

3

小型露天煤矿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1危险场所管理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五百一十四条。

 

 

 

 

3.2边坡管理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六章

 

 

 

 

3.3采装管理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三章

 

 

 

 

3.4运输管理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四章

 

 

 

 

3.5排土管理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五章

 

 

 

 

3.6防治水和防灭火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七章

 

 

 

 

3.7电气设备管理、维护和检修情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第四编第八章、第九章。

 

 

 

 

 

 

 

 

 

 

 

 

四、非煤矿山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非煤矿山(通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大、中型地下矿山、露天矿山以及三等以上尾矿库一年检查一般不少于1次;小型地下矿山、露天矿山以及四、五等尾矿库每年检查一般不少于2次。

 

 

1.1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和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1.2  证照齐全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1.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1.4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1.5  安全投入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1.6  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1.7  图纸真实性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第4

 

 

 

 

1.8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2

地下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1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2.2  安全出口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第6章。

 

 

 

 

2.3  主通风机运行监控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章;《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2013.1-2008)第6章。

 

 

 

 

2.4  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第4章;《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第5章。

 

 

 

 

2.5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第4

 

 

 

 

2.6  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

 

 

 

 

2.7  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

 

 

 

 

2.8  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

 

 

3

露天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1  爆破安全距离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13章。

 

 

 

 

3.2  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章。

 

 

 

 

3.3  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3.4  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情况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3.5  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

 

 

 

 

3.6  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章;《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第4章。

 

 

4

尾矿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4.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资质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4.2  安全现状评价、全面勘察及稳定性专项评价完成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第4章。

 

 

 

 

4.3  尾矿库试运行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4.4  按照设计放矿、筑坝情况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第6

 

 

 

 

4.5  排洪、排渗设施情况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第7

 

 

 

 

4.6  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第4

 

 

 

 

4.7  危、险库停产整改、病库限期整改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第8章。

 

 

 

 

4.8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1  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执行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

 

 

 

 

5.2  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

 

 

 

 

5.3  硫化氢防护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4

 

 

 

 

5.4  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4

 

 

 

 

5.5  放射源的领取、运输、使用和防护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

 

 

 

 

5.6  储油罐安全管理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

 

 

 

 

 

 

 

五、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一般每年1次。

 

 

1.1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1.2  工艺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1.3  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2

管道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1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2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抽查比例≥10%

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1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

 

 

3.2  生产活动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

 

 

4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4.1  批发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4.2  零售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4.3  经营活动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许可(备案)部门

 

 

5.1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

 

 

5.2  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

 

 

 

 

 

 

 

 

 

 

六、冶金等工贸企业随机抽查重点事项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备注

1

冶金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检查范围为冶金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1.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检查范围为冶金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1.3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1.4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检查范围为冶金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1.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1.6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危险区域情况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

 

 

 

 

1.7 吊运铁水、钢水的起重机备是否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要求及年检情况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8.4.4

 

 

 

 

1.8 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检测情况。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8.1.3

 

 

 

 

1.9 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情况。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6.2.6

 

 

 

 

1.10 煤气可能泄漏的危险区域警示标示及固定报警仪设置情况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

 

 

2

有色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检查范围为有色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2.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检查范围为有色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2.5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有色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3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检查范围为有色企业内的金属冶炼企业

 

 

2.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2.6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定期检查情况

《氧化铝安全生产规范》(GB 30186-20134.2.4.14.3.1.14.4.4.14.5.1.14.5.2.14.6.1.14.9.1.14.9.2.1

 

 

 

 

2.7 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机要求及年检情况

《铝电解安全生产规范》(GB 29741-20133.1.5.6

 

 

 

 

2.8 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情况

《铝电解安全生产规范》(GB 29741-20134.1.1.2

 

 

3

建材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1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建材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3.2 水泥筒型库清库清堵安全管理情况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 2047-20125

 

水泥企业

 

 

3.3 玻璃熔炉的防泄漏措施情况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 15081-19945.4.7

 

玻璃生产企业

 

 

3.4 柴油罐等燃料罐采取防雷、防静电的措施情况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14.2.1

 

 

 

 

3.5 煤气发生炉及煤气输送系统的防火、防爆情况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5.1

 

 

4

机械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4.1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4.2 危险介质管道穿越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情况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8.1.7

 

涉及企业危险介质(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的管道

 

 

4.3 部件或物品起吊载荷质心的确定情况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17.2

 

涉及大型部件的起吊作业

 

 

4.4 使用、储存成品油和可燃液体的设备设施采取防雷、防静电的措施情况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14.2.114.3

 

涉及企业的油库和可燃液体库

 

 

4.5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的选用和安全技术状况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第六条;《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4.1.1b);《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5部分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 6067.5-20144.2.49.29.5

 

涉及铸造工艺

 

 

4.6 铸造熔炼炉前坑、沟或储运铁水和堆放熔渣出的防水措施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2.1

 

涉及铸造工艺

 

 

4.7 造型地坑砂型底部与地下水位的安全距离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2.2

 

涉及铸造工艺

 

 

4.8 热处理炉自动保护装置的设置和完好情况(含电阻炉、保护气氛和可控气氛炉、)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20127.2.37.2.57.2.67.2.77.2.97.2.107.3.27.4.27.5.37.7.27.8.27.8.47.8.5

 

涉及热处理工艺

 

 

4.9 整体热处理的安全操作情况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20128.2

 

涉及热处理工艺

 

 

4.10镁合金等轻金属采用盐浴炉热处理时的盐浴温度情况

《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20128.4

 

涉及热处理工艺

 

 

4.11自动电镀生产线的安全保护措施

《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 5203-20085.7

 

涉及电镀工艺

 

 

4.12临时涂装作业的划定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20039.19.2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5.1.3.15.1.3.25.1.3.3

 

涉及涂装工艺

 

 

4.13涂装烘干系统的烟囱中沉积物情况和定期清扫情况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 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3-20079.6

 

涉及涂装工艺

 

 

4.14使用易燃易爆清洗剂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20039.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20125.1.165.1.25

 

涉及涂装工艺

 

 

4.15集聚在密闭半密闭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的及时清理措施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6.3

 

涉及焊接与切割工艺或动火作业

 

 

4.16检修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8176-20128.11;《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20129.7;《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15606-200810.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200313

 

涉及所有设备设施检修

5

轻工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1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5.2 烘制、油炸等高温设备安全保护措施的配备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6)

 

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温设施的方便食品制造企业

 

 

5.3 木糖醇生产加氢环节氢气罐防雷、防静电的措施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6.4.66.4.8

 

涉及木糖醇生产加氢环节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企业

 

 

5.4 植物油加工企业浸出车间的安全防护措施

《浸出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JB 04-913.0.83.0.10

 

植物油加工企业

 

 

5.5 白酒储存、勾兑场所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不应高于地面0.6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9.3.5

 

白酒生产企业

 

 

5.6 白酒储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9.2.3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7.4.17.4.2

 

白酒生产企业

 

 

5.7 造纸企业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的落实情况

《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5.3.2

 

制浆造纸企业

 

 

5.8 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安全防护设备的设置情况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4.10

 

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

 

 

5.9 电池化成区域电气设备应防爆。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4.4.3

 

电池制造企业

6

纺织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6.1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参照《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6.2 热定型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11.2.2.4

 

 

 

 

6.3 燃气贮罐、管道和汽化室的安全防护措施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 11.2.10.2

 

 

 

 

6.4 危险品贮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13.3.6

 

 

7

烟草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7.1 熏蒸杀虫作业前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储烟虫害治理磷化氢与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安全规程》(YC 301-2009)4.1.1.24.1.2.1

 

 

 

 

7.2 使用液态二氧化碳的生产线和场所安全防护设备的设置情况

《卷烟厂设计规范》(YC/T 9-20156.3.106.3.11

 

 

8

粮食仓储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8.1 粮食出入仓作业、内部清理作业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4.2.84.2.175.2.1.35.2.1.4

 

 

9

粉尘涉爆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9.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置情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4.13.6.1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5.1

 

 

 

 

9.2 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状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6.56.6.17.3 7.47.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6.9.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9.3.8

 

 

 

 

9.3 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5.2.15.2.25.2.3

 

 

 

 

9.4 粉尘清扫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8.3.18.3.2

 

 

 

 

9.5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去除异物装置设置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6.4.2

 

 

 

 

9.6砂光机风管火花探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 4228-20126.2.1.2

 

木材加工企业

 

 

9.7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6.6.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7919-20084.6.34.6.4

 

重点在铝镁等金属制品加工和木材加工企业

10

液氨制冷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0.1 包装间、切割室、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的制冷方式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6.2.7

 

 

 

 

10.2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的登记建档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11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1.1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11.2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11.3 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的规范和落实情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附表

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

(截至2016731日)

 

一、法律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生效日期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629

2002111

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8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1027

200251

根据201112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7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2117

199351

 

 

 

二、行政法规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生效日期

公布令号

备注

1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

2001421

国务院令第302

 

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2512

国务院令第352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

2004113

国务院令第397

根据2013531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7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7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7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5826

2005111

国务院令第445

 

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121

国务院令第455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200749

200761

国务院令第493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132

2011121

国务院令第591

20112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国务院

2012428

国务院令第619

20124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7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废止。

*9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

201293

国务院令第446

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本行政法规是其行政执法依据。

 

三、部门规章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生效日期

公布令号

备注

1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004111

2004121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4

 

2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2004113

2004113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5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6117

2006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

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4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645

20064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

 

5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61020

20061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

 

6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111

2007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521日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

7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131

2007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

1.原国家经贸委2002108日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8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712

20077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3

1.根据20119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2号第一次修正。

2.根据20154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规章名称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9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108

20071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4

原国家经贸委200321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3620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同时废止。

1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1130

2008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35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4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根据20154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71228

2008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

 

12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68

20096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5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1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616

2009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

 

14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71

20091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10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15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725

20091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

1.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

2.根据20154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二次修正,规章名称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1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97

20091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

 

17

煤矿防治水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921

20091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

 

1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524

2010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

1.1999712日原国家经贸委公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19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715

20101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1

 

20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97

201010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3

根据20156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号修正。

2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1013

201011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

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22

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123

2011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5

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2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01214

2011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

根据20154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规章名称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4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154

2011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

1.20064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25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154

2011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

1.20041228日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78号修正。

2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185

20111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2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185

20111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5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28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117

2012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

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29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119

2012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

1.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12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3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130

2012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69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31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427

2012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3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427

2012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9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3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427

2012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

 

3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427

2012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

 

3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427

2012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

 

36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528

2012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

根据20138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

37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71

20128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

 

38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71

20128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

原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517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3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521

20129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10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0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921

20121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6

 

41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21116

20135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

根据20155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4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520

2013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

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43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710

20139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

 

44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823

20131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

根据20155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

4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1016

20131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68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46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13

2014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6

根据20155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

47

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225

20161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0411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610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4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1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1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4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63

2016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

20164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抄送:局各业务处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1212日印发

 

经办人:刘栩男    联系电话:0771-5659087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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