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2016〕29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参照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各市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要求:要在全面公开自治区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法规科技处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工作要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处牵头,局机关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2.工作要求: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处牵头,局机关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工作要求: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公众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法规科技处及各政策起草制定的责任处室分别提供公开内容,宣教中心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专栏开设和内容更新。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策制定有关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责任单位:法规科技处牵头,各政策起草制定责任处室按分工分别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重点工作分工,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技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工作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工作要求: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可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责任单位:法规科技处牵头,各处室落实解读内容,宣教中心负责发布。
2.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责任单位:法规科技处、宣教中心牵头会同各处室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办公室、应急办及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工作要求: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宣教中心、法规处及各业务处室配合。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宣教中心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2.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及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工作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1.工作要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人教处牵头落实。
2.工作要求: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级安监部门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办公室、协调处牵头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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