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2016〕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月21日至春节前。
二、督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
(二)各地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措施与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三)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情况;
(四)各地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工作,特别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各地节日值班与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情况。
三、督查调研方式
第1组:负责北海市、贵港市
组 长:黎志逘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成 员:黄爱兴 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5877183931)
吴承祺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黄上强 自治区安监局应急办主任
方建新 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第2组:负责桂林市、贺州市
组 长:李明凤 自治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局长
成 员:宁芳业 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3377177886)
李雪松 自治区安监局法规处主任科员
第3组:负责南宁市、百色市
组 长:叶建进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黄华中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二处正处长级监察员
谢家旺 自治区安监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3377113608)
第4组:负责柳州市、河池市
组 长:陈家良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梁元超 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77113567)
樊克世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
第5组:负责梧州市、防城港市
组 长:卢小萍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鑫荣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三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160)
秦天生 自治区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副调研员
第6组:负责来宾市
组 长:操 莹 自治区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吴国平 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联系电话:18907716171)
谢 均 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副调研员
第7组:负责钦州市、崇左市
组 长:郑 一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吕国锋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一处正处长级监察员
杨 彬 自治区安监局执法处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18907716076)
第8组:负责玉林市
组 长:陈福庆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罗昭林 自治区安监局协调处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18907719680)
韦嘉华 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主任科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在做好本市专项督查的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具体行程由各组与各市进行对接联系。
(三)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八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四)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情况,并于整个督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督查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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