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二〔2014〕2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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