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2016〕22号
各市安监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关于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安监局决定开展以尾矿库为重点的汛期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7月1日至8日,每市督查1~2天。具体到各市督查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各地区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防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
(三)各地区安排部署尾矿库防汛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头顶库”和病库的治理状况;中央资金支持的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1组:负责南宁市
组 长:黎志逘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郑 一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陆金宜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8907715809)
鄢志峰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处长
吴国平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协调处正处长级监察员
第2组:负责百色市
组 长:巫家世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陈家良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吴承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193)
第3组:负责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
组 长:李明凤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局长
成 员:方建新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处处长
(联系电话:13377113691)
黄华中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正处级监察员
谢家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第4组:负责崇左市、钦州市、北海市
组 长:叶建进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李友芳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法规科技处处长
黄爱兴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处长
(联系电话:15877183931)
郑志明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调研员、应急指挥中心
副主任
第5组:负责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
组 长:卢小萍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福庆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黄耀国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副处长
潘加彬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13377113629)
第6组:负责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
组 长:操 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黄上强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应急办主任
(联系电话:18907719663)
莫可东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督查组联络员与相关市联系,确定具体行程。
(二)请各市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在认真组织开展本市专项督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三)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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