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广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聚焦“三点”发力,持续推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盯紧着力点,组织“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全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企业专项执法实施方案》,以粉尘涉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冶金等工贸企业为重点,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采取“线上”广泛收集线索和“线下”集中调查处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定期不定期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的“黑名单”管理企业,推动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截至12月24日,全区规模以上粉尘涉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冶金行业企业3372家,专项检查2373家,专项检查覆盖率为70.37%。其中,检查粉尘涉爆企业823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336家,冶金企业252家,查处事故除患和违法违规行为4637项,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现场处理措施14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1144份,立案处罚195起,罚款金额474.49万元,停产停工3家。
找准切入点,设置“两个检查步骤”。合理划分自治区、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原则上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级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根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精准实行“两步检查法”。第一步,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督促辖区内有关工贸企业严格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认真梳理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严格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第二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具有高风险以及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列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以外的工贸企业,按照确定的重点执法检查范围,抽取2家粉尘涉爆企业、1家造纸企业和2家钢铁企业进行专项执法。
聚焦关键点,建立“三项检查重点清单”。根据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明确专项执法检查企业的数量和具体名单。制定《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冶金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等3张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指引、法律责任指引等事项,严格对标对表,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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