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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函

2018-09-0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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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广西安全生产“十”规划》

实施期评估报告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06号)要求,现将《广西安全生产 规划》期评估报告报上,请审阅。

 

附件:《广西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期评估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83

 

 

 

 

 

 

 

 

 

 

 

 

 

附件

《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201611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两年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红线,牢记使命,认真履责,扎实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自国务院安委会2004年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以来,广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连续14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呈现一个基本杜绝、两个大幅下降、两个总体好转的良好局面。我区基本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五年来零发生,重大事故近四年为零。是近三年来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五个省(区、市)之一。现将两年多来我区实施《规划》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指标进展情况

2016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规划》确定的7项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如下: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

序号

指标

名称

2015

实际数

2016

实际数

2017

际数

20181-6

实际数

2018年预测值

2020

目标

进度目标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272

1588

1102

1201

2402

≤1145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10

1580

1186

935

1870

≤909

平均每年下降2%以上

3

重大以上事故起数

0

0

0

0

0

≤1

每年少于1

4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6

0.09

0.06

0.11

0.09

≤0.04

平均每年下降6%以上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68

2.31

2.04

2.02

≤1.36

平均每年下降3.8%以上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24

2.25

0.67

0

0.64

≤1.79

平均每年下降4%以上

7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93

2.00

1.89

1.86

≤1.81

平均每年下降1.23%

注:2016年之后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无法与2015年的数据直接进行比,待研究确定调整系数后才能进行比,作出是否完成进度目标的相关结论。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规划》明确了十项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着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加快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如下:

1.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1)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20161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工作安排,自治区安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71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20171128日,广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桂安委〔20171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取得突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列入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立法规划将《条例》(修订)列入了2016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及2017年的立法预备项目,自治区安监局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调研、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2017830日,自治区安监局将局务会通过的《条例》(修订草案初稿)文本、立法依据和修订草案初稿起草说明等立法材料按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审查。

2.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1)完成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审核相关工作。自治区本级68项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政府审核通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 号)工作部署,20176月自治区安监局向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指导编制优化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以指导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完成好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目前,自治区本级的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公布。自治区安监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市县乡三级权力运行流程模版编制并印发各市、县,同时完成了对各设区市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细化了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公民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运用好督查考核结果,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查严管,严肃问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改进了督导督查、大检查、挂牌督办和问题自查等制度措施。加强和完善了巡查制度。

3)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各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对14个设区市政府、自治区7个重点部门和17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4)行政审批监管不断优化。2016年以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文件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认真学习,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行政审批接、管、放、服后续监管,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公正执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网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效能与政务服务质量。

为确保安监系统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接收到位、监管到位,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印发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调整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对本局保留、下放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和规范。

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被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列为2017年试点工作,为做好安责险试点工作,20168月,自治区安监局根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关于在全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桂安监管〔20152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通过比选方式从参选的5家保险经纪公司中择优确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保险经纪人;20175月,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参选的12家保险公司中择优确定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广西安责险项目;20178月,广西安全监管局 广西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方案》并研究确定了保险条款、费率及投保理赔流程并正式付诸实施。全区安责险实施近一年以来,通过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组建保险机构服务工作小组、完善投保理赔系统、广泛深入宣传、加强培训、深入企业宣讲等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至20186月,全区14个地市有841家企业投保,保费合计1923万元。

3. 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框架,科技兴安水平逐步提升。

2016年,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我区基本建成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体系,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效显著,较大以上隐患全部整改整改率居全国前列。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支持力度,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技术创新中心已列入全国第一批平台建设项目,百矿集团东怀煤矿列为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试点示范企业;华润水泥南宁公司开发除尘装置并获得国家专利,创国内先进水平;大多数陶瓷企业引进二代三代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触尘人员大幅度减少;石材加工实现湿法切割工艺。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6年,自治区安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建立起职责明确、机制健全、标准科学、政企互动、社会参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问题。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5.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设完善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将指挥平台纳入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总队三基地的北部湾基地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监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安监局已完成北部湾基地项目建议书的修订,钦州市政府也正在办理项目用地划拨手续。

6. 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

2016年度完成了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国家补助资金2400万元)招标采购,基层装备配备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全局14个市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设有了安全监管部门的118个县(市、区)中,103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12个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74个县(市、区)成立了乡镇安监办或安监站,乡镇安全监管四所合一工作推进顺利,得到进一步充实。

7. 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2016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的意见》,推动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有序开展,近三年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近30万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周期间,全区安监部门出动宣传车辆501车次,出动宣传人员121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98320份(册),制作各类宣传展板963块,悬挂宣传横幅10000多条(幅),接受咨询21565人次,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数1342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册),开办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累计91场次,全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新闻报道次数达161次。

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安全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重点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安全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推动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8.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加强。

2016年,市级安监局新增加3个职业健康监管科,县级安监局新增加职业健康监管股18个,各地通过增设管理科室、增加监管人员、加挂牌子等措施进一步充实了监管力量,全区市县安监部门全部承接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2017年督促各级区市政府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全区安全监管部门共设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135个,职业健康监管专兼职人员由过去的88人增加到253人。

2016自治区安监局建立了职业危害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和职业病防治信息通报及发布机制两项制度,提出了卫生、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各自做好安全卫生保护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30条具体措施和主要职责,组织召开自治区厅局际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拟定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和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了开展联合执法的具体意见,促进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工作资源与信息共享等工作,完善了相互促进、相互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一是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到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广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责任分工》,细化了职业健康工作考核40项内容,并提高了职业健康工作考核的比重。二是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部署各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三是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委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和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2017年全区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5873家,下达执法文书4462份,发现问题和隐患10977项,停产整顿4家,行政处罚48.6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4倍,14个市突破了零处罚。并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领导分片包干检查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

全区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工作,尤其南宁、柳州和桂林等市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单位职业卫生先进企业等评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创优达标。2017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3040家,申报企业的20%

9. 企业安全诚信建设扎实推进。

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政府、社会和职工作出安全承诺;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企业有违反安全承诺或有以下等情况,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四是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五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纳入省、市、县信用数据平台。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地和相关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本意见的标准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由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地税、工商、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通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企业每半年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10. 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自治区层面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16172号),项目投资预估算为11230万元,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联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成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宣传教育、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广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与专业技术公司合作开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系统,该系统可实施在线申报网上查询功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核发实行在线监督管理。通过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制度和技术的有效监管,确保发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我区安全中介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控,建立完善广西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有效监控制。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把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多次在局务会议、专题会议上听取和研究电子政务推进情况。201511 月,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宣教信息中心,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职责,进一步充实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电子政务工作人员队伍和技术力量。目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办公OA系统等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重大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有5项: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以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 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拟建设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体验教育专门场所,通过生动直观的现场感受,震撼人们的心灵,大大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已组织人员对江苏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咨询了解了江苏省、江西省、深圳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自治区安监局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中国-东盟安全生产教育体验基地,概算投资8000万元。

2. 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层面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16172号),项目投资预估算为11230万元,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下联全区各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成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宣传教育、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3.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总面积28.7万平方米,用地面积938亩,计划招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000名,年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10000人,以满足广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填补广西高等安全职业教育空白,培养高层次安全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创新职业教育体系和完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布局,成为国家和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专门人才培养基地。该项目选址南宁市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规划占地面积938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9.68亿元。20176月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签订了省部共建学院的协议,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首批开设6个专业招生457人。二期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2018年计划招生1900人。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

4. 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拟建设广西北部湾、河池、桂林三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及训练场所,配备训练和救援装备,每个基地配备1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计划划拨扶持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8000万元救援装备(正在办理当中),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北部湾基地拟提升为国家级基地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目前自治区安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正在完善北部湾基地有关建设内容并修订项目建议书,积极整合有关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并推进项目用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5. 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二期)。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11868万元,主要包括有:一是新建1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综合楼,楼高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投资7768万元;二是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和网络装备,满足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的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监控、调度统计信息、危险化学品登记、考试考核、执法检测等6大功能,设备设施投资4100万元。从201510月开工至201712月底,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600万元,项目包含前期工作费用已开支4124万元。项目已进入装修装饰和设备安装阶段,计划2018年竣工投入使用。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调整系数难以确定

《规划》确定了7项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7项约束性指标的确定以十二五末即2015年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为基础,因2016年之后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无法与2015年的数据直接进行比需要研究确定调整系数后才能进行比,作出是否完成目标的相关结论。而调整系数的确定需要严谨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目前调研系统尚未确定。

(二)落实工作措施不够到位

《规划》确定的诸多措施和任务中,部分工作未全面开展。如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滞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市还没有建立本市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评估评价体系,有的地市规划工作目标与上级规划不能很好衔接,有些工程项目不切实际,规划内容理论论述过多,可操作性较差。

(三)项目推进工作有待加强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底已正式招生,正在开展2018年的招生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第三期建设前期工作,第三期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中国东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计划在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安全生产教育体验专门场所,概算投资8000万元,目前尚未立项;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计划投资3.1亿元,建设用地和项目资金尚未落实立项难度大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为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完成,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自治区安委会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规划》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为实施《规划》提供必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督促自治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规划》确定的5项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共需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目前,资金缺口较大。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好资金筹措、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和前期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自治区安委会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强化解决存在问题的协调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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