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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春节期间煤矿正常生产或停产检修情况的通知

2018-02-07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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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报送春节期间煤矿

正常生产或停产检修情况的通知

 

各产煤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桂安委办2017〕188号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请你们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带班指挥;安排停产检修的煤矿,要制定停产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辖区内春节期间正常生产或停产检修安排的煤矿情况,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

联系人:江学茂,联系电话:0771-5659087(含传真),电子邮箱:gxajzf@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2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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