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报送春节期间煤矿
正常生产或停产检修情况的通知
各产煤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桂安委办〔2017〕188号),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请你们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带班指挥;安排停产检修的煤矿,要制定停产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辖区内春节期间正常生产或停产检修安排的煤矿情况,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处。
联系人:江学茂,联系电话:0771-5659087(含传真),电子邮箱:gxajzf@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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