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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安监管煤〔2016〕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6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规定和煤矿企业辖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罗城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撤销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申请,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罗城县合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矿技术改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关于广西合城煤业有限公司三矿技术改造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桂安监管煤〔2006〕3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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