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矿安〔2021〕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近期关于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我区矿山安全生产。
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所有矿山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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