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产煤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督促各煤矿加强对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开展通风瓦斯日分析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请各设区产煤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所有煤矿。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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