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人教〔2014〕3号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各处室,各安全生产专家组:
为鼓励和表彰安全生产专家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贡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优秀专家组和优秀专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专家组评选范围:9个专业专家组;
(二)安全生产优秀专家评选范围: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专家组评选条件
1.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研与咨询工作,成绩显著的;
2.参与我局重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立项建议、论证、评审和鉴定验收工作,成效显著的;
3.参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现场审查、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等工作,成效显著的;
4.听从派遣参加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提出专家建议,成效显著的;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提供技术支撑,作出重大贡献的;
6.为全区安全科研、安全评价、安全检验、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提供技术咨询或技术支持,成绩显著的;
7.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
(二)优秀专家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勇于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2.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3.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中,能够主动献计献策,积极配合解决实际问题,并能认真履行专家义务;
4.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在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咨询等工作中,取得突出工作成绩;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
(一)各相关处室、各专家组负责组织推荐优秀专家组和优秀专家工作,优秀专家组评选数为3个,优秀专家按专业组人数的15% 推荐优秀名额。
(二)按要求填写《优秀安全生产专家组推荐呈报表》、《优秀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呈报表》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由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上报的候选专家组和候选人进行评审、票决,确定拟表彰的对象名单,在全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专家组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2.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各相关处室、各专家组要切实抓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专家组于2014年 4月20日前将有关评选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报送材料包括:
(1)各专业专家组推荐工作报告;
(2)《优秀安全生产专家组推荐呈报表》、(见附件1)、《优秀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呈报表》(见附件2),各1式2份;
3.被推荐的专家组、优秀专家须写出书面材料,要求材料内容详实、文字简练,重点突出成果。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专家组报送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地址: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谢均、陈静 。系电话:0771-2299349(兼传真)。
电子邮箱:gxajrenshi@126.com
五、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评为优秀专家组的颁发奖牌;评为优秀专家的颁发奖励证书、奖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