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人社函〔2016〕46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本市推荐审核工作。
二、请各市对照评选条件和范围,各推荐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一般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请各市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于2016年6月13日前把所推荐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向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以便及时研究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荐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先进事迹材料、《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黄焕壮,陈静联系电话:0771-5659609(兼传真),电子邮箱:gxajrenshi@126.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核奖励(培训与监督)处,联系人:张建华,联系电话:0771-586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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