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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动员会议暨举办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2017-03-10 11:20     来源: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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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利用1个月的时间,分法律法规、煤矿等行业领域共举办10期执法视频培训,对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进行专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会议及视频培训(第1期)

    (一)会议时间314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绍川出席会议并讲话。随后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主讲《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三)参加人员: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分管安全执法和培训的负责同志,负责安全执法和培训的业务处(科室)全体同志,分别在市、县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

二、视频培训(第3-10期)

(一)组织实施。

1.收看视频培训授课场地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视频培训(第3-10期),

由省、市两级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各市级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各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培训内容组织所属县级及以下安全监管机构相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市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

2.集中交流研讨。

  自治区、市两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主持本会场研讨交流。

  3.考试考核。培训研讨交流后组织开卷考试。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安全监管的干部。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应专题的视频培训。

(三)时间安排。

  每期1天(其中,上午视频讲座学习3学时,下午研讨与交流2学时,开卷考试1.5学时)。培训主题、举办时间、参加人员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的执法视频培训安排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各期对应培训内容安排相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区局参加视频培训,指定专人担任培训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信息(附件2)和各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于314日前传真到区局人事教育处。

(二)到区局参加视频培训的人员,如需住宿,统一安排。报到时间:每次视频培训班的前一天下午3时之后;报到地点:南宁市桃源路2号桂华苑。(总台电话:0771-2187088 

上课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五楼会议室。

(三)请各市级安全监管局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和开卷考试,每期培训结束10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主持人、参加人数、考试成绩、研讨交流情况、问题、意见建议等),向区局人事教育处报送。

(四)请各市、县安全监管局通知技术人员协助区局做好视频培训准备工作。

联系人:谢均、陈静,联系电话:0771-56591865659609(兼传真)。

 

附件1: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执法视频培训安排表.zip

    2:执法视频培训联络员表.zip

    3:2017年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班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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