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6日,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在还原车间对1#回转窑进行检修作业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19.42万元。因事故发生在国庆假期期间,造成不良影响。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并形成《防城港市港口区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10·6”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精神,自治区安委办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安委办组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总工会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评估工作组,制定《防城港市港口区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10·6”较大中毒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2023年12月,评估工作组赴防城港市,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防城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防城港市港口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一)刑事处罚落实情况
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还原车间班长周来福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3月20日将案件移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20万元;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李吕华、方敢、李东、何军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8.94万元,处罚金额总计148.94万元,所有罚款均已缴纳完毕。
对辽宁百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租借资质行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函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查处。目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对辽宁百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有关地方党委、政府检讨落实情况
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10·6”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对在国庆期间辖区企业发生较大中毒事故造成不良影响一事,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作书面检讨。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改情况
1.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了55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23年初,组织各部门、班组签订五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共计208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细则》,逐级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责任制考核。2023年6月1日,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广西粤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2023年2月,该公司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方案》、《作业指导书》、《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制度》、《全员培训—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等。组织全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对辨识出的危险源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五个方面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2023年,该公司辨识出重大风险点2个、较大风险点2个、一般风险点24个、低风险点216个,均已完成整改。
3.配足人员和装备。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配备了4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7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选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数量的规定。制定《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提高安全岗位人员薪资待遇。2023年,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组织各层级人员重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相应报告。按照评估和调查情况,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装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等10余项应急器材。
4.强化警示教育。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将每年10月6日定为公司“安全警示日”,并在安全警示日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课,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3年,11次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分层级、分专业培训,督促各岗位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组织培训420次,培训12117人次,开展各项应急演练42次。
5.强化现场管理。事故发生后,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对照《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重新梳理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开展自评,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警示风险告知,放置车间入口警示标志17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8个、厂区风险四色图1块、管道介质流向标识8类、应急处置卡14类、车间功能性标识17处、风险告知牌24类、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52个等。完善液氧、盐酸、硫酸罐区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警示标志、宣传标语、展板等。梳理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并提炼核心操作流程,形成简化版上墙规程。制定《特殊作业监护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组织开展2场危险作业监护人技能培训,培训108人次,其中61人取得公司认证的监护人资格。
(二)关于“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风险管控”整改落实情况
1.对两条回转窑除尘管道系统进行有效隔断。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对进入两条回转窑烟囱前的部位分别加设密封蝶阀和插板。员工在回转窑中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将密封蝶阀和插板装上实施双重隔断,同步打开回转窑尾门和风机进行通风换气,做到有效隔断。
2.辨识重点生产区域有毒有害气体,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在1#窑与2#窑的窑头、窑尾上方等重点区域加装8个有毒气体探测器,每个监测装置覆盖半径4米,有毒气体超标时,仪器将通过声音、光、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自动报警,并将报警信号传输至中控室。该公司在返煤皮带廊顶部、中控室、五金仓、煤坑等场所加装7个一氧化碳监测装置和6个摄像头,并将信号传输至中控室。
3.建立危险作业、专项检修方案。粤桥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分析和许可审批制。特殊作业前需科学制定、审查检维修计划和方案。作业中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务必做到能量有效隔离,全面辨识各环节主要安全风险,对临时增加、调整的工作内容需充分论证,防止新增作业带来安全风险。实行三级审批作业制,一级危险作业需分管副厂长审批、二级危险作业需安全科负责人审批、三级危险作业需车间班长审批。所有危险作业必须完成审批后方可实施。根据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方案,修订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有限空间专项隐患排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及应急演练,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制。
(三)其他重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规范交叉作业。制定《交叉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交叉作业人员管理。
2.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除针对事故问题整改外,2023年开展35次“综合+专项”排查整治,投入整改资金106.5万元。
3.引进智慧安全系统。引入智慧安全平台管理系统,实现访客预约管理。使用智慧安全系统危险作业审批模块,逐步规范特殊(危险)作业前中后过程管控;启用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模块,制定设备二维码检查表,开展专项、定向或随机检查。
4.强化内部考核与处理。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梁运华、赵小林进行处罚,并在公司内部通报。
(四)关于“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防城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实施意见方案》,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防城港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防城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制定“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印发《防城港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防城港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要求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岗位和责任人。同时,将县级党政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年度督查计划。2023年,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4次季度安全防范会议、4次专题会议、2次警示教育会议、1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2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的问题和隐患。在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分别带队深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和调研,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进一步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城港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要求,印发《防城港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景区玻璃栈道桥类、滑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及电化学储能电站、海上风电、电动自行车、室内冰雪场所、平台经济、醇基液体燃料、休闲渔业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完善全链条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在各环节全链条的安全生产责任,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等难题。同时,在防城港市安委会框架下新成立防城港市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防城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工作。
3.全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印发《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起底大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在工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2023年累计检查企业24507家次,整改隐患问题30455项,实施行政处罚1298次,罚款560.7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58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5家,约谈警示企业685家。防城港市每月对各县(市、区)事故发生率、行业事故发生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等进行通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023年,防城港市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7项,完成整改10项。对部分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隐患,明确由市党政负责同志落实包保责任制。
4.全面强化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控。防城港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督促辖区内企业合理安排动火、有限空间、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因生产确需开展的,加强审批和监管。加强高风险场所安全管控,防城港市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已接入13家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8家工贸企业共153路监控视频、241个监测指标,实现对高风险企业实时监测预警。
五、工作建议
防城港市、港口区以及涉事企业要持续抓好《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工作,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条细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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