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工作己经纳入2023年度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或煤矿安全风险研判的工作经费预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拟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检查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印发<全区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发〔2023〕25号)要求排查的主要内容、排查范围及工作重点对全区13处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并形成“一矿一册”报告。
(三)最高限额:项目资金限价人民币260000元(含税金)。
(四)项目服务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和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该项工作专项性强,多年从事煤矿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三)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工作经费预算和最终报价。
(四)接受询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12:00前;逾期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南宁市2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1026室)。
(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联系人:孔维/0771-3392358
(四)监督电话:0771-3186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