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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07-08 09: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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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委〔20201部署安排,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将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6月,全区实施行政处罚917次,行政罚款502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7.0%、26.3%;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85起,事故造成829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332起、134人,下降20.5%13.9%其中较大事故11起,造成43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8起28人,下降42.1%、39.4%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 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周密安排、持续推进。南宁市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政府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于重点时段期间深入现场和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柳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市长对开展好“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多次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桂林市把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一线现场检查工作中,努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汛救灾等主业主责工作管控到位梧州市、钦州市、河池市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导安全防范工作。防城港市市长强调要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各违法违规行为玉林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丘德奎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力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百色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贺州市、来宾市崇左市多次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和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强监管严执法年”活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据初步统计,煤矿方面共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聘请专家80人次,查处事故隐患177项,其中重大隐患4项,下达执法文书204份,处罚罚款30多万元非煤矿山方面共检查1427次,参加检查人员621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991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678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4648项,已整改4305项,其中查处重大事故隐患63起,处罚罚款277.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非煤矿山企业34家。险化学品方面明确了24家2019年以来进行过试生产的化工企业26家未纳入化工安全监管的化工企业及273家存在化工生产行为的工贸企业的监管单位,排查出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1089项。组织第三轮专家指导服务共对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指导服务,排查出问题隐患153项。烟花爆竹方面抽查14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隐患45项,排查4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和违禁超标产品情况。交通运输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72686人(次),检查企业(场所)16487家(处)发现隐患21065项,处罚罚款869万元水上交通方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00余起,处罚罚款473万元;辨识并有效管控较大风险30项,重大风险18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16项。建筑施工方面共出动6000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2140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77份,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473份,其中,建筑起重机械方面,共排查塔式起重机2089台、施工升降机1440台、物料提升机435台、其他起重设备127台,对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189台;共处罚了383个项目有关单位,处罚罚款2918.26万元。消防方面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成立15人技术专家组14个支队成立14技术服务78人,为全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并督促各地结合辖区特点开展无证幼儿园、打通“生命通道”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安全专项行动特种设备方面出动检查人员15632人次,检查企业9339家次,排查特种设备79295台(套),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07705个,督促企业已完成整改问题105469个,问题整改率98%。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350份,责令停产停业11家,封停设备数量1319台(套),立案94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处罚罚款314.51万元。冶金等工贸行业方面执法检查企业1925家,发现安全隐患5096项,立案查处149家,处罚罚款289.45万元民爆物品方面出动检查人员3086人次,检查企业689家,排查安全隐患169项。文化旅游方面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0749人次,重点检查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文博单位、KTV、网吧和演艺场所等45866家,责令整改58家,停业整顿14家农业农村方面共出动检查人员20504人次,重点检查渔船、拖拉机、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卫生、农资等26329艘(台、家),纠正和处罚违法违章行为2348艘人次,查处假冒伪劣肥料215.74吨,处罚罚款140.17万元。药品方面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2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810人次,抽检产品75批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14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8417人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82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866人次。卫生健康方面共抽查直属卫生健康单位127家,发现安全隐患602项;区直30家医疗机构、5家三级民营医院共自查隐患问题219项。此外发改、教育、民政、人社、水利、商务、国资、广播电视、体育、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海洋、供销、气象等部门也结合实际推动“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率。柳州市烟花爆竹行业推行“一店一档”流向管理档案和企业“一所、一室、一库”(企业办公场所、值班室和仓库)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在建设施工领域实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机制,将安全生产评分与招投标挂钩,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治区教育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结合汛期形势,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围绕消防、危险化学品、校车、食品、治安、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校园安全啄木鸟”“学校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取人工巡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网吧逐步实行视频监管,目前全区已连线接通了22家规模较大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的视频监控。自治区水利厅全面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依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区14个市开展第一季度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公布排名,利用评价结果适时开展上报信息真实性现场检查核验,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起草完成推进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方案,探索“保险+服务”工作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安全治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用信息化技术保障安全生产,自2017年以来持续投入1.5973亿元升级改造全区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项目完成区级指挥中心建设和14个市局及84个库点网络对接工作,为全区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技防”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投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南宁市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将执法经费和装备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为全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带有摄像、照相和录音功能的执法终端220台,现场执法记录仪65台,对执法过程实施影像记录,推行“线上巡查督促、线下检查执法、实施行政处罚、落实整改复查”闭环管理。自治区应急厅结合督促落实执法检查计划深入百色、桂林两个市对13个级应急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相关企业人员2472多人参加应急部执法局举办的钢铁、涉爆粉尘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知识培训。举办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75人。通过电话、微信QQ群及时帮助基层执法人员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齐抓共管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宣传力度。桂林市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时机,借助电视、广播、报刊、宣传纸、微博、微信、公交视频终端等宣传渠道和媒介手段,从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抓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普及汛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影响来临时应急避难和自救互救、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营造全城行动、全民参与、人人关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利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渔业渔港消防应急演练等时机,对“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强力推进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自治区林业局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栏、农村喇叭广播、网络媒体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资料(单、册)23 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9万余条、悬挂宣传横幅 1 万余条、制作宣传板报200多块,发放宣传作业本、环保袋、围裙等宣传品11万余件,发送宣传短信 920万余条,制作、翻修宣传牌 5233块,出动各类宣传车辆7859 台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单位专项行动进展迟缓;一些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执法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停产时间较长,复工复产后赶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5月份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2个专题和10个重点行业领域和本部门专项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和部门(行业)监管实际,创新监管方法,加强教育培训,综合运用信息化、“互联网+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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