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长假之后企业复工复产和元宵节、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期,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受疫情影响,大量人员就地过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较往年提前;加上初春气象变化大,影响安全生产的人、机、物等不利因素相互叠加。元宵节即将到来、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做好这一时期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更大、要求更高。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防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严防重特大事故,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切实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设备设施全面维护检查,进行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认(简称“五个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签订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见附件1),报送当地应急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凡无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没有召开专题会议、人员没有培训、事故隐患没有消除、安全条件不符合,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继续强化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准把握本地、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节后安全生产规律的特点,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要重点对运输企业、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三超一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防,要重点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自建房、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场所、文博单位、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以及老旧住宅区、少数民族村寨等不放心场所,持续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对居民楼院、小单位、小场所的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建筑施工,要重点检查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复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以及吊机、起重升降机等安全管理的情况,坚决防范建筑领域事故的发生。矿山,要重点强化火工品、设备检维修、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和顶板、露天矿山边坡等安全管理,严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把煤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安全关。危险化学品,要重点督促企业复产前制定严密的开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烟花爆竹,要重点管控烟花爆竹销售、储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工贸行业,要重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并对生产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维修,做好火灾、触电、窒息、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防范工作。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四、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督导检查
自治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月4日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和近期工作,部署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元宵节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特别是企业复工复产没有做到“五个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面上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安全由自治区应急厅负责牵头组织(分组安排方案见附件2);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安全由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组织;煤矿、民爆物品、电力、船舶等行业安全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牵头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牵头组织;农机和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组织。自治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元宵节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各市也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开展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
附件:1.企业主要负责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
2.自治区应急厅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分组
安排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 19日
附件1
企业主要负责人确保节后
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承诺:
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作专题部署,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承诺人:董事长
总经理
附件2
自治区应急厅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分组安排方案
第1组:负责梧州市
组 长:陈家良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成 员:吴承祺 自治区应急厅正处长级安全监察专员
潘扬娟 自治区应急厅政法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511)
第2组:负责柳州市、桂林市
组 长:周运逵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副厅长
成 员:何 平 自治区应急厅规财处处长
何品志 自治区应急厅灾害救援处处长
(联系电话:13978118058)
第3组:负责北海市、防城港市
组 长:卢小萍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副厅长
成 员:黄上强 自治区应急厅统计处处长
鄢志峰 自治区应急厅危化处处长
(联系电话:13377113669)
第4组:负责百色市、崇左市
组 长:玉新年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副厅长
成 员:蒙 飞 自治区应急厅宣传处处长
张明军 自治区应急厅防火处处长
(联系电话:13907713503)
第5组:负责南宁市
组 长:黄中连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副厅长
成 员:朱 永 自治区应急厅救灾处处长
简志勇 自治区应急厅工贸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78886539)
第6组:负责玉林市、贵港市
组 长:顾德庆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政治
部主任
成 员:陆金宜 自治区应急厅人教处处长
罗昭林 自治区应急厅非煤矿山处二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8907719680)
第7组 负责来宾市、河池市
组 长:黄爱兴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厅总工程师
组 员:谢家旺 自治区应急厅非煤矿山处处长
李 强 自治区应急厅协调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6133)
第8组 负责钦州市
组 长:方建新 自治区应急厅二级巡视员
组 员:罗远光 自治区应急厅减灾处处长
(联系电话:13317616869)
周结根 自治区应急厅协调处副处长级安全监察专员
第9组:负责贺州市
组 长:吕国锋 自治区应急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覃健文 自治区应急厅科信处处长
叶志雄 自治区应急厅执法处处长
(联系电话:189077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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