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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

2021-05-17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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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去年汛期(4-9月)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577起、死亡971人,均高于全年月平均水平;全年发生的7起较大工矿商贸事故中有6起发生在汛期。玉林市玉州区“5.16”较大施工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百色市乐业县“9.10”隧道塌方较大事故,导致9人被困失联,都是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事故。进入今年汛期(4月份)以来,全区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受伤12人,环比增加4起、15人和12人。较大涉险事故频发,5月13日,桂林市平乐县发生大巴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5月13日,崇州市扶绥县发生极端大风天气,造成6家企业厂棚倒塌,41人受伤。据有关部门会商研判,今年汛期我区极端气候事件偏多,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大,影响我区台风较常年偏多,有3个左右台风进入内陆,这些恶劣天气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正值经济快速恢复期,加上大疫之后事故反弹的规律,今年汛期事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自治区安委办提出以下事故预警:

一、严格落实矿山企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预报有强降雨时,所有地下矿山一律立即停产撤人并确保所有井下人员全部撤出。强化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检查,逐一落实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人、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严格实行在线监测并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治理,杜绝淹井(矿)和尾矿库垮坝事故。

二、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汛期安全监管。预有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危化企业要停止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烟花爆竹企业要停工停产。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威胁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严防危化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加强危化品装卸过程安全管理,禁止为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车辆和在0-6时运行车辆配货。

三、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严禁各类船舶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加强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要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在灾害性天气期间,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严防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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