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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项举措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槽罐车道路运输事故安全防范责任

2023-09-16 00:01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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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秋国庆、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期间危险化学品槽罐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槽罐车道路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槽罐车道路运输事故安全防范责任。

全面提升危化品运输协同监管能力。明确各级安委办、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加快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惩戒机制等,全面推进危化品运输领域协同监管。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的企业、道路运输安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惩戒力度。

立即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辖区高风险企业联合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抽查检查力度,对随车人员逐个告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槽罐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使用危险货物运单、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有关单位在辖区收费站入口醒目位置规范设置限行时段禁止通行标志标牌,加强在服务区的管理工作,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的公告牌。

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装卸环节“五必查”,坚决做到充装作业“五不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及时加强车辆和罐体技术管理,强化日常维护检测,防止车辆“带病运行”;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提升驾驶员临危处置能力;加大车辆动态监控力度,按规定配足专职监控人员,完善监控岗位职责,规范全过程监控记录,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或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保障运输安全。

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处突协调联动水平。各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建立热线联络和定期通报机制,科学研判会商安全形势,并明确各单位人员组成的灭火救援专家组和应急响应方式,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为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事发点的水质,空气监测,协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处置事故点危化品,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事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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