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8〕2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
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
审批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