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安监管三〔2018〕4号
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应急厅〔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5月29日全国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
高温汛期,历来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期、易发期。各地市要充分认识高温汛期中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以及各类事故的高发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全国全区视频会议要求,深刻吸取广西广维集团“2008.8.26”爆炸事故、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5.12”闪爆事故等深刻教训,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突出罐区特殊作业及承包商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
一是突出能力意识提升。抓好自治区举办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补训、补考,各市县延伸做好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突出风险辨识管控。风险辨识要全覆盖,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严格变更安全管理,重新审核企业承包商资质、重新培训承包商员工;三突出专项行动自查整改落实。以企业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等形式,集中开展好二季度自治区落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四是突出安全许可严格把关。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落实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五是突出安全生产舆论宣传。
三、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七防”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防止山体滑坡对储罐、管道造成挤压;二要防雷、防静电检测检验和防止超温、超压的措施落实;三要做好排水疏导和维护,做好排水机泵、应急防汛物资的准备;四要掌握站场、阀室、管线和设备运行状况,做好防裸露、防悬空沉降工作;五要防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通风排风,落实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六要防在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七要加强关键设施、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防止泄漏火灾事故的发生。
请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所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应急厅〔2018〕4号).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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